波麗士週記439-10小時勤務制度
10小時勤務.jpg

 

前言:

真的假的?
10小時勤務制度?

其實 早在5年多前就有公文了

=== 有文有真相 === 

波麗士週記137-轉貼-上班10小時,警署公文來了
http://fsixteenart.pixnet.net/blog/post/38612285

主旨:為維護員警身心健康,現階段編排服勤時數,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內政部警政署102年5月6日警署行字第1020090155號函辦理。


二、秉持維護員警身心健康本旨,衡酌各單位警力缺額及全般治安狀況需求,修正現階段每日勤務時數以8-10小時為原則,各單位應辦理事項如下:

......

===詳略=== 

既然早就有公文 
為何各縣市OO不服從上級命令呢 
因為...你懂的 
陽奉陰違+鑽漏洞+尸位素餐+不變應萬變嘛
說實在 該政策一出 
多多少少 也是有點改進的 
但...就是TMD只有一點

 

故 睽違多年後 
民主鬼島的OO 
終於在眾多過勞案件+民代建議後 
好不容易 又想起 
哎 似乎可藉此做點德政

 

是的 個人肯定這個改變 
亦相信 這次 
警察勤務制度 將會有更明顯的改進

(X O長一句話就能改變的制度
我看來這麼簡單的事
各單位明明一晚就能草擬出更健康.更合理的勤務表
竟然要搞這麼多年 這就是警界啊Orz)

底下 就讓我看看原文與網友評論吧

===轉貼NPA 署長室===

https://www.facebook.com/NPA4U/
 
《全新勤務編排規定,揮別12小時上班時間!》
 
過去,警察最辛苦的就是「每天需擔服長達12個小時」的勤務時間,長久下來,高工時幾乎壓垮了同仁們的身心靈,不僅內心疲憊,也隨著時間逐漸的失去健康。
 
針對這樣的情況,去年底開始我們陸續到全國各機關走訪,聆聽不同單位、不同年齡層同仁的需求,最終我們綜合了大家的意見,制定了全新的勤務編排規定:
 
1、每日勤務時數以8小時為原則,無法因應需求時,以10小時為度,或以週休2日每週合計50小時以下勤務時數管制。
(若有因員警個人需求及轄區治安需求之例外,參酌相關公文規定辦理)
 
→相較警察勤務條例中規定的「以八小時為原則;必要時,得視實際情形酌量延長之。」有了更明確的規定,日後將不再出現常態性12小時勤務的狀況。
 
2、於輪休前、後選擇1日,以8小時為原則編排。 
 
→為了有更多時間陪伴家人,單位可選擇在輪休前後選擇1天編排8小時,讓同仁提早下班吃頓溫暖的晚餐、看場電影甜蜜約會。
 
3、需輪值待命勤務單位,應依任務實際需要,於非輪值待命時段編排員警輪休或調整為8至10小時勤務。 
 
→需控管警力處理突發狀況之單位(如保一、保四、保五等),於非控管日縮短勤務時數,免去非必要之超時服勤。
 
4、為調適員警身體健康,深夜勤合併當日服勤時數以10小時以內為度。 
 
→深夜勤對體力消耗最大,因此勤務時段若包含深夜勤,當日勤務10小時內來進行編排,以照顧員警健康。
 
5、員警生日或家有喜慶當日,得以休假或8小時勤務等人性化方式編排。
 
 
全國警察單位眾多,每個單位的任務、特性也不相同,但是「回歸常態性勤務時數」是我們不變的目標。
 
從以前「一輪休、兩外宿」的舊制度,到現在的「常態性10小時勤務」,要讓治安工作做得更好,警察的人性化勤務制度必須不斷前進。
 
「10小時勤務制度」不會是終點,縮短了勤務時數但問題還在,如何減少冗陳的工作業務、不合理的績效評比是接下來我們正在突破的舊觀念,而座談會中大家提出的每項建議我也都請業務單位逐一檢討。
 
警察的新時代,我們一起努力!


相關新聞:

警局若違反縮減工時規定 警政署:加強抽查與輔導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3661409

警政署表示,初期若未落實減少服勤時數,本署會了解原因並予輔導,也尊重地方維護治安需求,以尊重局長、分局長的考量。

===轉貼網友回覆===

1.超勤津貼是過去為了員額短缺而工作量大衍生出的一種非常態的貼補性津貼,並非薪資;現今員額漸已補足;署長為了維護員警身心健康而漸進推動勤務時數正常化令人感動。
同仁們在積非成是的觀念下誤認超勤津貼是正式薪資的一部分,這是錯誤的觀念而且加班時數過度也導致健康及家庭問題的衍生,這是我們必須導正的一個嚴重問題;而且降低時數但勤務項目、基數等並未配合性修改降低,這份署令到底是葵花寶典還是穿腸毒藥也尚待觀察⋯
但也因加班常態化而令超勤津貼在同仁的理財方式上已經化為具體的收入來源之一,此次署令一出立刻造成幾家歡樂幾家愁的現象,也造成贊成及對立二派人馬的對立,更激起菜鴿與壯鴿的高潮。
依這份署令中規定幾乎從低俸級到高俸級的鴿哥姐鴿弟妹們不但無法報滿超勤津貼上限恐怕還被腰斬一半以下,是否大幅調升警勤加給或增加危險津貼等來因應衝擊,端賴主政者之智慧...

2.其實第二條有規定,要上八小時或十二小時可提出申請,這樣的彈性方式應可以滿足每個人的需求,不想加班的人跟想加班的人都有其個人考量也期待相互尊重。

3.
夜間加給可以讓內外勤更有差異度,而不是有日夜輪班的同仁跟單純日班的同仁薪資都一樣。
日夜輪班週期拉長,最傷身的是短週期調整時差,所以可以考慮數週或是數月為一週期。
以上都是國外常見制度

4.面對休息8小時這種不人性化的勤務規定,多少的警察同仁因此失去了健康和家庭,單位的主管只在意 勤務表 好不好編排,很少有人顧慮到基層同仁的心聲,基層員警每天面對不同的討戰,人民 國家 長官的期待我們都一肩扛下,但有多少人知道我們因此失去了花錢也買不回的健康

5.拜託署長,第一點的規則,就給它訂每日最多8-10小時,不能要再附加有的沒的放寬條件。第二點輪休日前後,只能排八小時,不要在什麼原則不原則。不然,根本巧門一堆。單位大可給你排每天上10小時,反正每週50小時不超過就好,至於放假前後上8小時也只是原則,派出所根本不會去遵守。署長列這麼多看似改革的東西,到最後只落實一點點--那就是每天上滿10小時,根本不會有8小時這樣的班,如果有8小時這樣的班,那很可能其他天會面臨上12小時或班與班之間休息過短的情況。另外,應該強制班與班之間要間隔12時,這才叫改革魄力。不要一邊談改革,一邊又給一堆放寬的巧門。如果巧門設太多,那署長你所列各個項目裡的「8」這個數字全都可以無視了,根本看的到、吃不到。

6.1.工時最害怕的是不連貫;北部連續12上完休息12,居然比南部拆班還輕鬆,希望這次改革能越來越好讓同仁有感
2.縮減工時害怕的是業務做不完,還要拿自己的時間去填,但有改變總是好的!

7.早知道這個垃圾OO沒那覽趴 只會淨講些幹話  
最後還是授權給分局長  
他媽的垃圾狗渣毫無人性最好全家橫死街頭
謀財害命的鼠輩  死後全家下18層地獄還死有餘辜

8.有種最高十小時,加班費比照勞基法

9.是休息時間要滿十二小時才是重點

10.搞不清楚狀況,
只減少上班時間結果每天追班反而上得更累 領得更少!白痴!

11.不是有一句話叫做什麼,永遠沒有原則,只有例外嗎

12.遇到讓人流眼淚的一樣上好上滿

13.有進步就給推 做對的事不用酸

14.有些人班就環境內務整理、送公文、勤查、備勤、下班,
當然要多上一點比較划算啊

15.奇怪  人不夠排班??  流浪警察??

===說點雜事===

等下班刷卡時抄-雪落下的聲音.jpg

 

 

1.等下班刷卡時抄個歌詞XD
雪落下的聲音

 

2.本周補上班一天 
連上六天感覺有點漫長
期待下週連休四天

 

3.週四OO督勤完兩小時

就接到一件FB交友詐騙案
讓我想到常訓時OO說:
常常他督完 該單位就有績效出現==

 

4.

宣傳照VS實際照.png

新制服色差也太嚴重 看來頗像運鈔的保全制服 哈
98年受訓訂做的兩套制服 取件後就沒改過 穿到108年還在穿
9年間 公發制服也不知道在搞什麼 每次送來都不合尺寸 個人也沒差 全拿去擦地板吸廚房水漬用
上週試穿新式制服 送來有太緊或太鬆的 這次沒辦法 新式制服要退件修改了

5.鬼吹燈看了三集 覺得實在不好看

查了一下評語 看到鄉民惡趣幽默XD

鬼吹簫XD.png

 

6.我要中樂透頭獎!

下午 09:56 2019/2/24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10小時勤務制度
    全站熱搜

    上善若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