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不平之事何其多,雖有許多如愚公移山等“有志者事竟成”的案例,但也太曠日廢時,個人總認為人生苦短,當及時行樂,亦也有勇者憑藉著一股氣,如考取女消防員的考生,因身高未滿160公分的抗爭過程,用寶貴的青春歲月直抗強權,悍衛了心中的信念和正義,特此換為思考以日記書之:
晨光微曦、黎明破曉,微光透過半開的窗簾灑進我的房間。
此生不過短短數載,我卻已困於強權樊籬之中。
不,即使粉身碎骨,我勢必踏平那荒蕪不平的嶮途!
拋卻昔日嬌羞,今朝奮勇若虎。
滔天巨浪終於壓平了權力陣營那貪婪的黑洞。人定勝天,我用青春歲月換來至高無上的正義。
今日,終於衝破暗世界的牢籠,點燃一星火種,願借革命的戰火將這座腐朽的世界燒毀殆盡。
狂瀾終於平伏,正義的巨浪已經滔天拂曉。最高權威無奈屈服於平等的力量,那些世代相承的狹隘規矩終將被扭轉。然而,單單一個制度的改革,豈能撫平所有的傲岸?那些身居暗室、爭權奪利的昏庸者,難道就此不再囂張?我將以不屈的氣節,捍衛理念之光芒。
明日必將是嶄新的篇章。我將以不懈的毅力,砥礪生命的孤勁,驅散世間一切的蒼茫,開創更大更遠的烏托邦。縱使途中荊棘滿途,身傷不勝,終將義無反顧,以燁燁生機譜寫自由平等的華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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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爭的起點
2018年的那一紙錄取通知書,是我夢想的開端。然而,僅僅一年後,因為身高,我被剝奪了這個夢想。160公分的標準像一堵無形的牆,將我阻隔在夢想的彼岸。我無法接受,這不僅是對我的侮辱,更是對所有矮小卻堅強的女性的歧視。
法庭上的戰鬥
從未想過自己的身高會成為如此龐大的障礙,但也從未想過會因此燃起如此猛烈的鬥志。
踏上訴訟之路,我不是為了自己一個人。我知道這條路漫長而艱辛,但每一步都充滿意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給了我一絲希望,但最高行政法院的最終判決卻像一記重拳,擊碎了我短暫的勝利。然而,我並未倒下,反而更加堅定。
信念的力量
身高不過是一個數字,如何能衡量一個人的勇氣與能力?我向憲法法庭申請審查,質疑這個規定的合理性。消防署長提出的理由聽來似乎有理,但在我看來,這不過是陳詞濫調。我們不是工具,我們是有血有肉、有思想的個體。
今日的勝利
今天,憲法法庭終於宣判,認定這項身高規定違憲。我站在法庭外,抬頭望向天空,感受到陽光的溫暖。我知道,這不是結束,而是一個新的起點。條文自今日起至遲於一年內失效,相關機關需要在此期間修訂規定,確保公平。
未來的方向
這場戰鬥僅僅是個開始。憲法法庭的判決僅適用於消防員考試,警察和海巡等職位仍需爭取。我們不應該被身高限制,能力才是衡量一切的標準。我會繼續戰鬥,為自己,也為所有被這個社會忽視的矮小身影。
夜幕降臨
夜晚來臨,我坐在書桌前,望著窗外的星空。這一天將被記錄在歷史中,而我,只是歷史長河中的一粒微塵。然而,這粒微塵,因為抗爭而閃耀。人們總說人生苦短,但若不爭取,何以有樂?若不抗爭,何以為人?
未來的路,或許仍會坎坷,但我的信念如磐石般堅定。我知道,我不是孤單一人,有無數勇敢的靈魂與我同行。這條路上,我們將一起走下去,直到世界為我們改變。
===新聞報導===
該考生2018年考試錄取,2019因身高被廢止受訓資格;考生不服,循序提訴願及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陳女勝訴,但最高行政法院判陳女敗訴確定。陳女認為,身高規定是間接歧視,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今(31)日判決,條文與憲法保障平等權意旨不符,即起至遲於屆滿1年時失效,但要求體檢部分不違憲。
根據考試院規定,警察消防男性身高限制165公分;女性160公分,原住民男女性則分別是158公分及155公分;反觀日本,男性160公分,女性更只要150公分就能報考,儘管消防署長於憲法法庭中提出四點,包含救災現場得考慮女兒牆高度,搬運病患至消防車拿取救災器材,及因應暴力事件,但綜觀鄰近國家對身高的限制,我國的規範得再衡量是否該保留彈性空間。
憲法法庭指出,保訓會與消防署僅憑實務經驗,未能提出證據說明何以身高低於160公分的女性不適合從事消防工作,故大法官評議後認該規定對於女性身高的限制,手段與目的不具實質關聯,違反平等原則,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至遲於屆滿1年時失其效力。
憲法法庭提醒,相關機關於1年內修法期間,應注意所排除的女性群體比例,不應與男性差距過大,也就是未來重設女性報考警消的身高門檻時,可能會比照男性,讓9成的女性也有應考資格,才能符合平等原則。但要注意的是,本判決效力只適用消防員考試,未擴及警察、海巡等人員。
2024.05.31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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