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麗士週記30.飆車族與他褓姆
又到了「不幸的案例宣導」時刻
在三月時
「聽說」高雄面對飆車族有個順口溜:
「不追、不攔、不讓對方受傷」的三不原則
又「聽說」上面否認此「政策」
大家看了相關新聞後 應該會心知肚明
事實是不需要雄辯滴
雖然我不是飆車族
也不是飆仔他褓姆
不用追 不用攔 我們都不會受傷
那為何今天要下此標題呢
因為
近日又有另一則新聞:
「
男逃避攔查 警朝背亂轟 子彈穿腸破肚「太過分」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327567/IssueID/20110419
」
兩者相互比較
一則 是人民不恥的「公權力不張」
一則 是人民痛批的「執法過當」
為何會公權力不張呢 「主要」是因為怕執法過當
為何會執法過當呢 「主要」是因為怕公權力不張
這樣的邏輯 很有趣吧!
一旦 警察拼了 追了 那就會發生:
「
2010.03.22 動新聞 飆車少年躲警追 自撞一死一傷
http://www.caleta2.com/video/nma-2010-03-22-/_SlUnqKOYeg/
被警察嚇到了!飆車族撞成一團
http://www.caleta2.com/video/-/ur4SupUM6nw/
」
一旦 警察不追了 忍了 那就會造成:
「
囂張!未成年飆車族 半夜派出所前鳴笛
http://www.caleta2.com/video/-/7mjohp1-bB0/
2011-03-29 中國時報 惹不起飆仔 高市警局熄燈避戰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1/112011032900100.html
上百飆仔橫行街頭 按喇叭示威衝撞警
http://www.caleta2.com/video/9-26-/-4JeoLijh_0/
」
一旦 警察追了 氣到忍不了時 那就會開槍
是的 一旦開槍
「通常」會「不符比例原則」
「三不五時」就會「執法過當」
到時候 前科累累的罪犯
在他們家人眼中
就會從平日避之唯恐不及的親人
變成一堆堆相見恨晚的黃金
(真是 勒索警察與政府的好時機啊~)
(天下大亂 形勢大好)
是的 肥皂劇裡的人物 逐一粉墨登場了:
人權分子 廢死聯盟
曾被開單 恨死警察的升斗小民們
熱愛打擊軍公教 藉此渲染作文章的媒體
便會紛紛跳出來 情緒悲憤地 大肆批評一番
又過去的新聞:
「
挖兩株菊花遭上手銬 5警官遭懲處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WLUEpiF2yo
偷菊花被扣手銬腳鐐 婦罵遭羞辱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yu20090206120300
」
上銬會被罵
而不上銬會被殺的例子也有
由於太悲慘
在此便不多談
只是略述一下警察的兩難
讓我們回到主題
面對飆車族
基本上 他們就是觸犯了「公共危險罪」
身為人民褓姆
究竟該怎麼辦呢
相信 身兼飽學與睿智…等優點於一身的長官們
一定能以此作為前車之鑑 引以為借鏡
不但能正衣冠、明得失 且能知其興替
而不可能重蹈覆轍、一錯再錯
大家說 對吧!
我們身為事後諸葛亮
面對血淋淋的教訓
一定有所警惕的 對吧?
說了這麼多
若事情發生在我的「死刑國」裡
一切都簡單多了
不是嗎?
「天下本無事 庸人自擾之」卓哉斯言也。
他們說
一切有規範 依法律辦理
有道德和法律 有公平和合理
最終有正義 有所謂的真理
但 如同我在「幻界神曲」所摘要下的句子:
「
所有的爭端,所有的種族,
都在惡毒的互相鄙視,互相殺戮,
這難道就是代表這個世界的智慧生物嗎?
這個世界如果存在的意義僅僅是為了讓我們彼此互相殘殺,
那我認為這個世界錯了,
我要拒絕這個世界強加給我的這些規矩和法則!
我降臨這個世界,不是為了來象一頭野獸一樣愚昧地、
卑微地活著,我比這些盲目活著的生命要高貴,
我因為自己活在這樣的世界上感覺到無比憤怒。
你在企圖挑戰這個世界
不,我不是挑戰這個世界,
我是在挑戰這個世界愚昧的框架,
這個世界裡的種族一無所知,
他們只是盲目的活著,
愚昧地遵守著已經制訂好的規則。
」
所謂的警察抓小偷 官兵捉強盜…
這是大家眼中 既定的規則、真理與正義
但在我所創造的另一個世界裡
沒有壞人 沒有好人
沒有飆車族 更沒有他褓姆
也許 只有萬物
當下
或者很久以前
我便打破了所有的規則
下午 09:23 201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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