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麗士週記240-還是在中國當警察安全而且無責任!

==轉貼新聞===

http://www.epochtimes.com/b5/15/5/4/n4426483.htm

昨天遇到一位認識的美國留學生,於是停下聊了幾句;談到了美國幾位警察被刑事起訴的事,他感嘆說還是在中國當警察好;我沒有明白過來,就說有什麼不同嗎?他說他哥哥在美國是個警察,整天就提心吊膽;因為美國社會是一個可以公開持槍的社會,你根本不知道誰身上有槍;所以對一些掏槍類的動作總是習慣性緊張。他說正因為如此,所以警察才失手將非裔青年打死。但這卻脫不了干係,因為這造成了美國社會的動盪;所以美國社會的警察實際是內外交困。他說你看你們中國社會同樣是警察打死人,竟然風平浪靜;沒有任何社會反響。更重要的是中國老百姓肯定沒有槍,所以警察打死沒有槍的老百姓是不是一種無責任的特權行為呢?

我從網絡上知道2日下午黑龍江省慶安縣一男子在該縣火車站候車室內與慶安站派出所民警發生衝突後,該男子被民警開槍擊倒身亡。在我們這正能量的社會,沒有任何不同聲音;首先是來自哈爾濱鐵路警方的聲音「該男子不聽勸阻抓住一名5歲兒童向執勤民警拋摔,搶走民警攜帶的警具並搶奪槍支」。然而死者的母親卻說:「當日下午自己和兒子及孫子孫女準備到慶安縣火車站乘車;在候車室檢票時,不知什麼原因兒子和一名民警發生了衝突;隨後民警掏出手槍並擊中兒子」。


按照我們的理解當時肯定是與警察扭打在一起,於是警察掏槍並開槍打死了這名男子;如果真的是搶槍,難道死的能是這搶槍的人嗎?如果是搶槍,應該是槍在這死者手上;而且被搶槍的警察受傷,最後是別的警察將這名男子開槍打死。可是哈爾濱市鐵路局鐵路公安處宣傳處的結論竟然是:「當日12時許,在哈爾濱鐵路局管內慶安站候車室安檢口處攔截旅客進站乘車時;一名中年男子不聽勸阻並抓住一名5歲兒童向執勤民警拋摔,搶走民警攜帶的警具並搶奪槍支;隨後該男子被民警開槍擊倒在地」。如果真的是向警察拋摔孩子,我們這人民警察手裡應該是將孩子抱在自己懷裡;因為孩子拋摔向自己來了,自己不顧孩子而去掏槍;這也太不合邏輯了吧。再說扭打又如何能定性是搶槍呢?而且中國社會的老百姓基本上不認識槍,即使搶槍也不會開呀。正因為如此,如果真的是搶槍;槍到老百姓手上也就是一塊磚頭,所以老百姓即使有槍也不會對警察構成人身安全。除非這死者是新疆的「暴恐分子」,不然他為什麼會搶槍呢?因為自己連槍的原理都不知道,其搶槍的目的又是什麼呢?正因為如此,所以善良的人只能認為是扭打在一起而不是什麼搶槍。但我們社會又是一個永遠沒有真相的社會,所以是不是搶槍還真的難有真相大白的時候。


我們不得不承認中國警察的確安全而且沒有責任,因為現在除了緝毒警察有生命危險外;我們現在還能有什麼警察時刻處在生命受危險的狀況之下。正因為如此,我們社會的警察也應該學習英國警察只佩戴警棍而不是槍支;因為現在的老百姓連刀具都被禁止了,你警察還要槍幹什麼。正因為如此如此不對等,所以警察隨心所欲掏槍殺人的事並不少見;如當年我們武漢市就有個便衣警察掏槍將公交車售票員殺死了,因為售票員要這便衣警察到車站排隊上車;這就侵犯了警察的權威,於是掏槍就將售票員殺死了。但當時我們社會還沒有正能量的概念,所以公安系統普遍不發聲;而現在我們社會既有警察的特權,同時還有正能量的媒體聲音;這恐怕更加刺激警察的特權膨脹。


看今天的中國社會,好像任何權力都是特權;所以權力者就高高在上是普遍社會現象,從來沒有權力者對老百姓低三下四的社會現象。正因為如此,所以很多相當普通的問題就能被特權者上升成敵對行動。如當年我在武昌付家坡長途汽車站排隊買票,突然間一名車站工作人員連招呼也不打就插到我前面買票;我當時就火了,硬是拉住她要到車站負責人那裡說理。誰知這時車站保衛科的人來了,竟然要扣留我;如果不是我認識公安局和政協的人;這是不是就被車站定性為破壞車站穩定的暴恐分子呢?想來車站保衛科的人是沒有槍的,如果有槍掏出來我又能說什麼呢?今天的中國人為什麼這麼多火,就是因為這些權力者沒有任何制約;他們肆無忌憚地履行權力,這能叫老百姓心情舒暢嗎?


我不知道這次警察開槍打死老百姓的事實真相,但我知道這肇事的警察肯定是有責任的;如果沒有責任,能將這麼一個糾紛演變成「暴恐分子」的奪槍嗎?還是中國警察安全而且無責任風險,還能隨心所欲地開槍;這就是人家美國警察也要羨慕的原因。

===以上轉貼 以下短評===

1.在台灣當警察 常常很羨慕中國與美國警察
例如發生什麼警察因...被刁民毆打或「難為」的情況
常有不知台灣「警械使用條例」與「警官心態」的民眾便會說:「開槍啊」...等 理所當然的「明諷暗刺

實際上 在該「條例」與「比例原則」之下
因為台灣並非「允許民眾合法持槍」的社會
亦非中共之經濟半開半放、政治專制、箝制言論自由的特殊體制
故 許多情況下
槍 「通常」是不能開的
開了必 「動輒得咎」

2.於是 近年來
警界內部便自嘲為「有槍的弱勢團體」

3.試想 近年的學運、社運期間

常有學生、社運人員 「自豪地」宣揚自己「被警察打」
自然地怒喊:白色恐怖再現、警察國家...等引喻失義的言論

為何個人會如此定義->引喻失義
因為 身為警察 我們的心聲很簡單:
法律著實令我們執法綁手綁腳 除非不得已 我們才不想打你們勒


4.簡單來說
若 法律賦予台灣警察 如美國般強勢 如中國般專制
那麼
警察對於學運、社運、違規、違法者的「作為」
絕對「沒那麼簡單」

5.總之 在目前台灣法律之下
若可以讓警察選擇是否佩槍
六萬名警察大概有五萬多名會選擇不佩槍

因為「難以適用」

6.以上 其實之前都說過 而我們依舊要佩槍
正如台灣當下仍有一大堆的違建一樣
這就是台灣民主、民權民粹社會的特色

7.「非致命武器」多年來 國內外便有許多討論
但我國近年警察連用個胡椒噴霧劑...之類的「非法定武器」都會被懲處
可見惡法、鳥官、刁民......充斥社會

8.週末下午 打了兩天籃球 沒跑步

打球的樂趣當然比跑步多
常想著、試著讓對的姿勢與力道固定
所謂練習 也就是進行「機械化『正確的動作』複製」


說實在 沒什麼訣竅
YOUTUBE便能見到許多NBA球星的練習與比賽動作剪接 
是如何「熟能生巧」

只要「對了」 便能連續一直進球
看著空中固定的拋物線 聽著球入網的「唰」聲
很簡單地 便能有種成就感、愉悅感
乃至於 安心的寧靜感

9.電影短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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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靈頓:熊愛趴趴走
Paddington Bear

街頭樂團隨著劇情和天氣變化的的音樂
起了畫龍點睛之效
劇情溫馨感人 色調繽紛 頗有特色 值得一看
(即使Nicole Kidman僅是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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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女優 Millennium Actress

得獎日本動畫片
虛實交錯中 伴隨著史詩般的時代變遷
震盪出 主角千年的相思和情感牽掛
氣勢恢弘 扣人心弦...
不必多說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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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 Dearest
得獎中國片
親情真摯感人 最痛的分離與團圓
其間的拉扯與張力 值得一看

下午 08:35 20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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