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麗士週記242-養惡說

 

五年前在警專某堂課的報告即說過:警察是仰賴罪惡而生
上週寫到靖黃行動 亦略提過「養惡」的思維:

有除罪化法律 卻無紅燈區設立 故「妨害風化」績效才能源源不絕

                                                 

打個比方 有點像樂透的機率
我每一期都是有中樂透頭獎的可能性(機率上)
同理 每一天都是有零犯罪的可能性(機率上)

而實際發生的機率數字 都是趨近於零

 

為何可以達到「某一天」完全沒有犯罪?
因為 教育成功+道德高尚+禮義廉恥+法律除罪…乃至於經濟發展良善
故能零犯罪

很明顯得知 以上情況 在現實社會上 根本難以發生
但機率理論上 卻是可能的

 

在犯罪學的演進中
我們由原始的以牙還牙、應報理論......等 將一犯罪行為 歸咎於犯罪者個人
逐漸進化到 累進處遇、社區處遇、轉向處遇等「矯治理論」
都是將犯罪行為歸咎到整體國家社會家庭學校...人人皆有責任
甚至 部份西方國家 因宗教(寬恕、上帝才能決定一個人死) 與國民法律素質、恥感.....等因素
而有「廢死」的理論與實施
(註:
1.美國監獄的「再犯率攀升到67.5%」,台灣至2014年9月止也有79.3%的再累犯率,顯見監獄的矯正功能已經失效。
2.本段僅簡略概述 犯罪學整體是很繁雜的理論與歷史過程<-犯罪學是一本超厚卻不難的書) 

不可否認 一個犯罪行為的念頭、著手、發生......
往往是「水到渠成」、追根究底之下將有跡可循的 
故 回到主體-養惡-來說
明知道經濟、社會、法律.
..等因素將引起犯罪滋生
但為政者往往有意無意地不加以「根除」
因為 唯有如此 才能「藉惡制善以彰顯己之善」

 

事實上
人定道德、法律…認定行為之善惡
可謂「劃地自限」、「作法自斃」
(此為高等諷刺性的成語運用)

若無人 即無惡 世間應只有善 乃至混沌-無善無惡

四年前 個人發表的”人滅論”
開宗明義即說:
「殺身成仁 捨身取義

唯有人類滅亡 才是對萬物最大的慈悲」

由於太過偏激(正常人無法接受)
只好修正為:若沒有人(或少點人) 則世間應該會更美好

 

正如日本漫畫-寄生獸:

「如果將人類的數量減半,被燒毀森林的面積將減少一半吧?」

「如果只剩下百分之一的人類,那麼恣意排放出垃圾的量,也將會變為百分之一吧!」

「人類不才正是,侵蝕地球的寄生獸嗎?」


結論:

一件事 一個惡
都可由小觀大 由上觀下
無論站在執法者的角度、為惡者的角度、當政者的角度
乃至於 地球的角度、上帝的角度
都能夠有不同的思維與結論

而可惜的是 現代人由於不讀書、大智慧未開
往往只能由自私自利、自身的角度出發
說起來 也算是沒什麼對錯 只能說單純了點
那也真好 不是嗎?
(就像有許多人羨慕瘋子活在自己的世界一樣)

沒有惡?哪有善?

要養惡?那就養吧!

因為,那惡,就跟養牲畜一樣,肥了,就殺!

下午 10:45 201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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