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麗士週記451-《我們與惡的距離》經典台詞+感想

我們與惡的距離-start.jpg

趁休假追了十集 大推 幾乎每集都有哭點
先摘錄佳句 再寫短評
由於字數頗多 加上可以警察身分加以闡述 那就以此為週記吧
===喜歡的句子 摘錄===

*宋喬安:

真相永遠只會怪我們的社會體制出了問題。

挪威的社會福利這麼好,還不是出了隨機殺人犯。我們的社會安全網,我們的教育體制
,永遠控制不了那些加害者。

我們Daliy新聞,是要做給一般的觀眾,一般觀眾只有7歲的智商,只有國中的程度。

我最討厭人家跟我說對不起,有本事就不要犯錯誤啊!

我還可以留著誰呀?我連我自己的先生和兒子都留不住,所以關心有什麼意義?


*王赦:


如過這件事情不去試著找出答案,試著去預防,這類的事情在全世界各個角落每天都在
上演。

他殺人就該死,但不代表民主法治就要跟著一起陪葬。

一個民主法治國家要靠殺人才可以撫慰人心,保障我們的安全。這個我沒有聽過,這太
荒謬了。


到底什麼是好人?什麼是壞人?你有標準答案嗎?

一個案件的結束,並不是判判刑就沒了。 

就算真正該死的人,他也應該跟我們有一樣的人權。

我們每個人不應該自己的障礙,在沒有任何法律的監督或是決定之下被限制人身自由。

我們是在不斷地被否定中成長的人,甚至有時候就會相信那些在腦袋裡面,說他們沒有
出息沒有用的那些人,那些聲音是真的。

不得不說你成功了,你換來了你要的死刑,恭喜你。可是你家人呢,他們被社會觀感,
還有自我的良心,被宣判了無期徒刑,比死刑還慘,你難道不需要給他們一個答案嗎?


*劉昭國:

我也誠心地相信,解決傷害最好的方法是善後跟預防。

你找到動機找到真相,就不會有下一個受害者了。


*林秀麗:

全天下沒有一個爸爸媽媽,要花一個二十年去養一個殺人犯。

我一直在想,到底是哪裡我把小孩教壞了。


*李大芝:

你們可以隨便貼別人標籤,你們有沒有想過,你在無形之中也殺了人。

你們舉著正義的旗,拿著廉價的媒體權論斷我和我家人,但在怪罪別人前,有沒有想過
自己也輕率的拿著鏡頭當槍械?

李大芝:我哥是殺了很多人,但我跟我家人連活下去的權利都沒有嗎?
宋喬安:那我兒子呢?我兒子有活下去的權利嗎?
李大芝:你們殺的人 沒有比我哥少。


*宋喬平:

你知道怎麼樣的病人最難痊癒嗎?就是你這種,沒有病識感的。  

根據我的經驗,家人沒有互相治療的,只有互相傷害!


*應思聰:

你可不可以把我當一個正常人,當一般人可不可以,你把我當一個人可不可以...

應思聰:卓別林說過一句話,人生近看是悲劇,遠看,就是喜劇了。
李大芝:可是我是李曉明的妹妹,我的人生是恐怖片。

我一定會是一部好電影,有好結局的那種。

該吃藥的是那些爛人,不是我。

應思聰:為什麼是我(得病)?
宋喬平:可能是因為?你比較勇敢。

======
1.
首先 必須說 
宋喬平(林予晞 飾)最漂亮XD
我們與惡的距離-宋喬平(林予晞 飾)最漂亮.jpg


2.
(網路資訊:
總共耗資4300萬元拍攝的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
資金全來自蔡英文推動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豐沛的資金(熱門台劇一集約兩百萬預算) 
除了每集都有賺人熱淚的編劇和演技 
且留下了許多令人讚賞的台詞 
還能在短短十集內 探討了許多經典課題 
在台劇中實屬難得

人為何產生精神病 
精神病患為何會想殺人
精神病患能否重回社會
殺人犯家屬的後續生活與責任
受害者的家屬能否原諒與走出悲傷
媒體工作的態度和方向
病識感 鍵盤酸民 社工 人權律師 
刑罰正義與社會輿論
國家能為這些做點什麼...

據說 編導並沒有刻意要給一個單方向的結論 
而是要藉此劇給社會大眾更深刻 更有包容性 更全面的思考 
脫離過去單薄的 直覺的 不甚完善的 單方向思維


3.
"在犯罪的當下我們幫不了受害者什麼,也許死刑能代替我們伸出援手"
對於臺灣這個心靈脆弱 容易受傷的民粹小國來說 
國家面對殺童.隨機殺人犯造成的巨大輿論壓力 
速審速決後的"死刑"
無疑地 是一個簡單的 合法的工具

雖然 死刑後 受害者不能復活
雖然 死刑後 不能再直接了解犯罪者的動機與背後真相
雖然 死刑後 不能防止下一個加害者的誕生

然而 
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的古老應報正義理論 
在兩千多年後依舊熱門有效


4.
關於兩公約 簡稱「公政公約」「經社文公約」

網路資訊:
"中華民國其實早在1967年就簽署兩公約了,
但在1971年我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後,
我國就一直沒有完成後續的條約程序。

2009年
在一個中國政策與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文的作用下,
聯合國秘書長隨即退回我國的批准書,
我國透過單方行為的方式(將兩公約的內容予以國內法化)表示遵從國際人權公約的意願"

兩公約其實涉及層面超級廣大 
從劇中的死刑 各種人權 
乃至近日的同婚法案 都有關係

例如我大學同班同學就寫下:
"
有關同性婚姻的公投案確實是個大笑話,至少有以下三點超級可笑:

一、違反人權的事情,竟然可以立案,而且投票結果竟然是這樣,實在可笑。臺灣既已
簽訂兩公約,卻還鬧出此國際級笑話,豈不證明政治凌駕人權。顯然那些人心中就是認
為同性戀(甚至LGBT族群)其實不是人,這不是歧視,什麼才是歧視呢?
二、公投第十二案的主文是:「第十二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
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政府確實沒有更動民法的婚姻部分,而
是以立專法出發,那麼號稱擁有七百多萬基礎的人有什麼好鬧的呢?都依照他們的意願
處理了啊(何況第十二案投同意的也不過四百多萬票)現在就是照公投結果來立定專法
,結果他們到底出來鬧些什麼呢?
三、從法律的觀點來看,公投結果不可能凌駕於憲法解釋之上。但下福盟、愛家盟卻反
其道而行,宣稱公投可以推翻大法官釋憲,這在國際上可說絕無僅有。臺灣人最愛說尊
重專業,難道大法官最不懂法律?那麼說其實愛家盟最不愛家?實在太好笑了。
"
對以上 個人不予置評
因為個人對同婚法案是無感的 完全影響不到我的生活 
不過 能夠通過 實際上 也該算一種國家的進步(如同我認同年金改革 算是政客的進步)

但個人一直覺得好笑
許多人每次看到國際媒體談到"台灣國"之類的辭彙 就集體高潮了 

《衛報》原本將台灣稱為國家(country),但後來修改標題.jpg

有連"世界衛生大會"這種有益全球健康的事都無法參加的"國家"?
有看到旅外球員就覺得"發揚國威""嶄露頭角""與有榮焉"的國民?
實在..
(這裡談的是"國際現實"與"易被操控騙選票的愚民"因"地名"偶被提及就高潮)

人家發揮專長 每年賺千萬上億的錢 
回饋國家沒多少 他國還希望"來自中國"反倒能賺更多眼球/回饋/轉播金呢 
你是在暗爽高潮什麼?

(當然 自嗨無罪 有益健康 但有點87有點狂XD)

對於各種公投案 之前就說過幾次
兩黨政客無恥地在玩弄神聖的公投 公然在騙選票與操弄輿論


在此 為了怕有人又誤解我不愛台灣或偏藍 
必須說
假設中國這種罔顧人權的國家是惡 
我們與惡的距離 便是一個台灣海峽
而我 希望中國被這場貿易戰打爆!
最好是能從經濟上的崩壞 
蔓延到政治上的瓦解與改革


5.最後 回來談談 警察與惡的距離
十年前 個人便寫過 我們是惡之蛆 
因為社會沒有惡 就不需要警察

故 我們的距離 很短 很緊密 
我們偶爾期待 才有績效
我們必須擁抱 卻又極端厭惡

例如 
吸毒犯/毒販 永遠抓不完 
抓了 他們總是矯正失敗 甚至技藝更精進 
出來後會繼續吸/賣 
毒癮來了缺錢必定偷竊犯案

又如
無誤判可能 大庭廣眾下犯案 無庸置疑的死刑犯 
政客+臺灣教育+醫療+矯正機構無法期待+再犯率必然不等於零
不管那犯人是不是有病 管他的犯罪者人權 管他的社會環境因素
根源不止 殺不完的 

這些都說過 就不跳針 談一下另一層的惡

OO就是另一種惡
我們常看到 許多基層變成了OO
他們在惡的體制下 與惡的距離更緊密
最終 他們成為
惡的發號施令者
惡的代言人
當初厭惡的人

 

6.結語

以上 我們知道 其中 有很多無奈 
很多事 和劇中的各種議題一樣 
沒有一定正確的答案 
常常 惡就在身邊 甚至 自己就是惡

我們與惡的距離-終.jpg
但希望 和劇末美好的結局一樣 
這世界也會越來越好
(我也會中樂透頭獎)

下午 09:50 201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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