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麗士週記492-轉貼-分數下的「正義」:警政績效制度,一場遊戲一場夢

===先轉貼新聞 by 吳忻穎===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626/4372442

地方市政府警察局今年制定了一套「掃蕩賭博評核計畫」,並針對轄內各分局分別規定配分...

2019年9月25日舉辦的「警察績效制度公聽會」(完整內容詳見: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直播影片、立法委員張宏陸臉書說明),面對基層員警所提出的各類新聞剪報、第一線在績效苦海中被刁難的問題與相關統計數字、具體案例,警政署刑事局等代表於會中回應將「減少專案評比」、「傾聽基層聲音」等冠冕堂皇的官話,乍聽之下令人感動萬分。

不過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似乎並未完全領情,該協會於會後發布新聞稿表示:

警政署並未成立警政績效管理委員會及警察教育訓練委員會,基層始終有苦難言,無法向政策制定者反應實務上的需求與困難;雖警政署號稱召開年度專案與評比(核)計畫檢討會議以檢討績效制度,但結果並未公開以昭社會公信。


此外,警工推並露骨的抨擊「績效壓迫警員違法偵查是通案」、「警政署一天不正視績效制度的問題,基層警察與人民就一天有遭受違法侵害之虞」。

公聽會後不到半年,今年1月就發生兩件新北市員警為追求績效,而以偽造文書與不實文書向檢察官與法官「騙票」,分別經新北地檢檢察官起訴、新北地院法官一審判決有罪的新聞。

然而,警政高層依然無視近年來警政體系扭曲績效與功獎制度而導致的問題,而那些為了追逐績效而喪命、受傷、被起訴與判刑的員警,更宛如不知亡國恨的商女,隔江猶唱績效之歌。

為拚分數浪費警政司法資源

據悉,今年某地方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高層不知又從哪得到了天馬行空、不切實際的「靈感」,制訂了一套「掃蕩賭博評核計畫」,並針對轄內各分局分別規定配分,考核各分局的「達成率」。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該市警局規定轄內某分局需達到126分,沒想到,該分局竟然自己定了快800分,甚至某些派出所的配分還被要求達到140、180以上,讓不少基層員警苦不堪言。

那份偉大的「掃蕩賭博」計畫中,把撲克牌、麻將牌、象棋等悉數列入評核項目統計,於是,各派出所只好開始擬定作戰計畫,爭相「掃蕩」公園、涼亭、廟口玩牌、象棋的老人家們,大量警政資源投注於此類案件,無暇顧及更重要的治安議題。

筆者過去擔任檢察官時,每年總有「特定時節」反覆處理此類「老人犯罪議題」,有趣的是,此類問題只有在掃蕩期間才會發生,而被逮捕的被告們,年齡都長我兩、三倍有餘。開庭時,負責戒護的法警看著白髮蒼蒼的老人家,也都很擔心他們的身體狀況。

這些老人家,多數全身上下可能也只有幾十元、幾百元不等,帶著子女孝敬的零花錢,閒著無聊,在公園等地聚會,並非想要傾家蕩產的賭博,只是打發無聊生活的社交娛樂。但在警方「掃蕩賭博期間」,由於警政高層制定的評核目標,基層員警深知網路賭博、大型賭場查緝不易,不如鎖定特定公園「每日掃蕩逮捕老人」,用人頭來衝高分數。

然而,全身上下只有數十元、數百元,在公園與廟口玩牌、玩象棋的老人家,真的有「嚴重破壞治安」嗎?有耗費大量警政與司法資源「大肆掃蕩」的必要嗎?

核被告6人所為,係犯刑法第266條第1項前段之賭博罪嫌,該罪屬於刑事訴訟法第376條第1款所列之案件。姑念被告6人均自白犯行,……,惟其等年事已高(均已逾60歲),本案應係偶然於廟宇前聚會而一時興起賭玩四色牌,且賭博之金額僅10元至40元之間,員警於現場及被告6人身上扣得之所有賭資僅不過320元爾,堪認本案犯罪手段及所造成社會法益危害極其輕微,與其他職業賭場、動輒傾家蕩產之鉅額賭博案型有所不同;其等犯後深表悔意,歷此司法教訓並經本署檢察官當庭告誡、施以法治教育後應已知所警惕,當庭向本署檢察官保證日後定不再犯,衡量其等行為對於社會法益並未造成嚴重之破壞、司法資源珍貴,實不必要為所有賭客身上加總之全部賭資僅有320元之賭博案件繼續進行刑事訴訟程序,爰參酌刑法第57條所列各款事項,認本案以職權不起訴處分為適當,以勵自新。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06年度偵字第31117號不起訴處分書

警政高層宣稱「逐步減少專案績效」,卻換湯不換藥的制定各類「評核」、「掃蕩」計畫,在那些諸如「打擊犯罪、維護正義」冠冕堂皇卻又八股的理由之後,往往附上各單位評比(競賽)表與獎勵(實質懲處)辦法。

在這些評核、掃蕩的背後,有多少不為人知的辛酸與災難?警政高層從這些數字中獲得「治安英雄」的好評,從而平步青雲一路升官,但為這些數字而高潮的民眾,知道這些數字背後所代表的真實意義嗎?

如果數字代表的是「正義」,那麼,接下來的問題是——正義竟是如此廉價?

愚弄大眾的數字騙術

理論上,如果治安變好、特定犯罪率下降,該類犯罪移送到地檢署的件數應該會下降才對。然而,令不少司法圈內人好奇的是,為什麼警方可以一方面廣告治安變好,但另一方面又瘋狂移送證據不足的案件,癱瘓地檢署?

其實,已經有不少司法官注意到,在調閱警方的當事人前科紀錄資料時,有些「案由」看起來「有點怪怪的」,仔細一看,可能會發現與地檢署受理移送時,分案輸入的案由不一致。

對於這個令人百思不解的疑惑,有不少員警「指導」我其中訣竅:「為了數據,警方各單位往往要求負責登打刑案紀錄表的承辦人,在受理A類案件時,改要用B罪名的案由輸入,這樣就可以讓A案件的發生率『在帳面上看起來很漂亮了。』」

也有員警更舉例說明:「移送書移詐欺沒關係,但刑案紀錄表不要登打詐欺,因為績效統計是從刑案紀錄表系統產出」、「外界通常以為移送書就是績效,其實真正警局在檢討的績效,是從登打刑案紀錄表系統產出,所以專案移送數字漂亮就是狂移送,但『刑案紀錄表輸入的技巧才是可怕』。」

這樣的輸入技巧,也是導致警方刑案紀錄表與檢方、院方系統不一致的原因之一,更是操控「治安好壞」的關鍵。

於是,一個犯罪,在移送書和刑案紀錄表呈現不同案由,「一案各表」宛如九二共識的警局版。這些實務操作手段,絕對不是法律學院教的,我也是在分發擔任檢察官後才聽說這種奇技淫巧,當時剛畢業沒多久我,為之拍案叫絕。

但在經歷將近4年的檢察官生涯後,看到大量浮濫移送、證據保全品質不佳、程序出問題的案件,忍不住感嘆,這麼善於玩弄數字的好頭腦,拿來踏實辦案,不知道該有多好?當大家在為「數字」拍手鼓掌時,有沒有想過這種看似客觀的統計數字,很可能是一種騙術?在這些數字背後,隱藏了多少刻意操作的採樣與分類?

「戲劇表演專業」的為官之道

對於這種玩弄數字、在數字中力求表現的「集體高潮」亂象,我想起了一句台灣俗諺——作戲空、看戲憨。這場不斷惡性循環、一年又一年「達成率不斷提升」的大戲,其實是出自警方高層導演的一齣齣戲碼。

基層員警在舞台上卯足勁演戲,以各種華而不實又危險的作秀伎倆,迷惑台下因法治教育不足而好騙的群眾。最後,高層升官了、演員出事了,群眾卻仍茫茫然,還活在英雄主義的虛擬幻境中,不知道背棄了程序正義,追求到的也不是什麼實體正義。

偏偏檢察體系內有些「資深檢察官」也忘記了檢察官的使命,動輒高喊「檢警關係很重要」、「不要破壞檢警關係」,甚至在專案績效期間,對排山倒海的濫行移送案件視若無睹,或是公訴檢察官在審判中發現警方程序問題時,身為檢察長、(襄閱)主任檢察官,卻為了虛假的檢警關係,不願去匡正警方辦案問題——那不叫維穩,叫墮落。

===再轉貼網友評論===

1.還在搞績效,這些腦殘老人思想,早該丟入歷史的糞坑了!

2.這是臺灣人悲哀,養這些人對付善良人民,為績效什麼事都做的出來,尤其是警政署不管只要你們這些員警去收保護費有達到績效,警政署會當他們靠山,真的殺人犯重大案件卻不敢去抓,警察是人民養的然後在對你收保護費可笑。

3.台灣警察的壓力是很大的 一來有不合理的考績與過長的工作時間 二來執勤時往往碰到人民言行的對抗 今見有人探討這方面的問題 實為感謝 警政的制度與管理上軌道 絕對是人民之福 人民生命財產才會獲得更加保障 但講這些何用? 警政署長沒這眼界的 為何沒這眼界? 我們看用他的國家領導人便知 幾十年的領導人都如此 大家自求多福!

4.照文章的邏輯,在超商偷一個10塊錢的商品,也不是什麼大案,為什麼要抓?
流鶯賺的也是幾百元的皮肉錢,有影響治安嗎?幹嘛強勢取締偵辦...
有本事就號召司改會協調檢警聯繫會議提案,不然一直以自己名義在粉專、平面媒體大放厥詞,跟博點閱的網紅不是一樣道理?
就是搬法弄法而已,對作奸犯科被告跟當事人,有這麼正義嗎?現在還不是收佣辯護?呵呵..

5.法律裡就有「微罪不舉」原則,送這些老人只是增加文書作業而已,無助於治安的改善。警察要業績也不難,走在馬路上,都可以發現不少理容院,趑南情緣大喇喇開著,要不就是一些賭博百家樂機台的,我沒進去過裡面是怎樣的,我不知道,不過我覺得裡面應該比老人賭博更大有文章,就不知為什麼會長年累月開著。

6.多少績效計畫是藉由正義之名制定/層層壓迫下最後實施的基層員警及民眾是被害者

7.作者跟警察有什麼深仇大恨嗎?

8.抓公園小賭博是最無聊的,真的是浪費大家的時間

9.以後警察抓最輕本刑五年以上的就好了,低於五年的都當作沒看到就好

===以上轉貼 以下短評===

1.績效制的批評 個人從基層的角度寫過多次 
本文看來是藉由檢察官專業與實務的背景犀利地批判
但不論效果強弱 事實就是如此:依舊不會改變
都是老生常談 怎樣尖銳都更像狗吠火車般 
讓人有深深地無力感 懶得再說 卻不得不說 以盡人事

2.像隊上的阻詐績效一樣 若將相關資料給記者報導後 
竟還要派員警整日盯著各新聞台
然後OO在LINE群上一時貼文一時爽 
底下近百基層一直按讚一直爽Orz

3.鄉民討論中 其實一直有種"無限上綱的邏輯錯誤"
例如法律上"微罪不舉"的法律概念
鄉民就會自動推演到:低於五年的都當作沒看到就好
這類無意義的辯論 看多了會降低智商 
當然 也會正對了低智商者的胃口

而實務上 眾所皆知 有些微罪 警察沒看到就算了 
當場看到卻無作為 到有被申訴瀆職的可能orz

4.說到"微罪不舉" 
一年多前民眾持偽鈔到銀行兌換的案件
個人因為對民眾說了函送後應該沒罪...等相關判斷 
還被隊上責念

在週記上也寫過 常訓時報告某判例"此案在法律條文上 根本無罪"
(行方辨識偽鈔後 自始沒有把真鈔交付給民眾)
OO也聽不清楚 只結論說:警察不能斷案 只管辦案便是 

也就是說 法律上明明無罪 
但我們送件後 基層與OO就有嘉獎與珍貴的刑案績效 

如此 搞了民眾 搞了一堆紙本公文 搞了檢警等司法資源 搞了無罪/不起訴處分
這就是本文轉貼文末所述 沉重的結論的:正義竟是如此廉價

5.關於數字騙術 其實有心人都能抽絲剝繭發現真相
但公務員當久了 就要有「戲劇表演專業」
大家一起認真地演起來 
才會有順利殺青的一天 

大哉問:
不演 可以嗎
拆穿 可以嗎

6.
228連休三天就是輕鬆愉快 整天泡電影 小說 電玩 音樂
(歌詞:上班不要跟我談夢想 我的夢想就是不上班) 
但吃飯時打開新聞 就是疫情全日不斷轟炸 不斷更新
這類新聞看多了沒病也會心理生病 
專業的說法喚作:共情傷害

再者 有些假疫情的資訊亂傳實在很扯 
有就有 沒就沒 
但就是有人要沒事惡搞教宗.總統.國軍.某國已染疫的假新聞
又不是選舉期間 此時造假就是損人不利己還傷名聲
早晚會證實的事 何必這樣自找麻煩
(排骨店還因員工的歧視急診事件 自賠一百萬道歉順便打廣告) 

7.
看完短篇網路小說"風起隴西" 
作者馬伯庸 和"長安十二時辰"一樣 
本佳作依然擅長刻畫緊湊事件中各個人物的細微心理變化 
但這次沒什麼佳句

改天有空再看夯劇"想見你"小說版


8.
都是一場遊戲一場夢
我要趕快中樂透退休...

9.
電影短評

◎译  名 痛苦与荣耀/万千痛爱在一身(港)
◎片  名 Dolor y gloria/Pain & Glory
◎IMDb评分 7.7/10 from 24621 users

西班牙著名國際導演Pedro Almodóvar
和男女演員Antonio Banderas與Penélope Cruz合作大片
藉由一位電影導演 對比似地 
將晚年的空虛生活 與富有味道的回憶 揉雜成為本片
攝影美學 結構演技...等都沒話說 高分且得了許多獎
歐洲片就是這樣 藝術感不錯 但多少有點沉悶
一般推薦


◎译  名 布鲁克林秘案/布鲁克林孤儿(台)/布鲁克林的流浪儿/无母之城(港)
◎片  名 Motherless Brooklyn
◎IMDb评分 7.1/10 from 8,784 users

Edward Norton編導並重新詮釋演出1950年代復古偵探片-喬納森利瑟姆《布鲁克林孤兒》
在懷舊的藍調爵士喇叭.鼓聲.大提琴伴奏下
抽動穢語症的主角演技精湛且有趣 
藉此人生/社會/自我嘲諷般的黑色幽默 開啟一連串的解謎課題
值得一看


◎译  名 灯塔
◎片  名 The Lighthouse
◎IMDb评分 7.9/10 from 39080 users

Willem Dafoe和Robert Pattinson
兩位男主角都蠻有名的 
女主角Valeriia Karaman沒啥片段

黑白片
主軸是老少兩個燈塔看守人 在海洋傳說下 
日復一日的病態工作.夢靨般對話與苦修似生活 
雖然能體會導演對光影音聲和衰敗美感有獨到的刻畫和味道
但除了傳達苦悶與壓抑外 全片沒什麼趣味性與驚悚度
即使高分 亦屬殺時間可看

下午 09:56 2020/3/1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上善若水 的頭像
    上善若水

    飄在人間~

    上善若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