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多警察討厭「現行犯、移送」
除了麻煩以外,我覺得最大的問題在於
逮捕是以強制力將人之身體自由予以拘束之意
在現今這個社會氛圍狀況下
除非真的有明確事證
不然處理不好容易被燒到全身冒煙
很可惜也很可惡,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選擇最可恥的方式,
想要盡早結束風波,
就是直接懲處現場員警。
要懲處可以,
請你告知各位基層爾後遇到類似案件怎麼處理?但是我們知道你不敢,因為遇到類似狀況但是結局不同燒起來,你也不敢為你的SOP負責。
我想問幾個常見或者特殊的例子,
問看看這些酸民或者局長,
現場要不要逮捕?
在民眾未來可能指責員警縱放現行犯的前提下,以下狀況是否先帶返所釐清比較好?
(以下狀況都沒辦法第一時間拿到監視器檢查。)
(1)店員指控親眼看到客人偷東西
(客人不願意打開包包,現場無法清點財損)
(2)某女稱在公車上遇到隔壁乘客露鳥
(隔壁乘客極度否認)
(3)馬路上酒客打架
(被害人不確定遭誰圍毆,隨意指認,在場人(身上沒鬥毆痕跡)都稱勸架)
(4)神經病稱自己遭某路人嚇到後跌倒受傷
(現場出示自己傷勢,並指稱是路人造成)
(5)某女稱遭人偷拍私密處
(被指控民眾喊冤,認為僅在使用手機,但是不願意將手機打開來看)
在正常國家是尊重員警現場判斷,在台灣則是偏向當事人事後感受,所以我說以後為了避免紛爭,類似案件直接開網路直播現場投票,不然風向不對就慘了。
投稿日期: March 20, 2025, 5:43 a.m. CST
===網友說===
===網友說===
1.沒待過基層的可悲狗官只會說:注意執勤技巧
2.
檢察官 法官 來當警察也未必都有符合程序啦 只因為法律賦予他們權利搞得他們很神聖 現實與法律有時候就是衝突
更爛的、更心寒的就是自己人 狗官 爽爽領高薪 整天到底有沒有做事?有做事是警察該做的事嗎?
===我說===
1.
什麼時候開始 大家開始學佛?
為什麼學長們要教大家"得"逮捕
這就是鬼島社會和oo一起造成的"共業"
2.
事實上上面本來就不會看你基層做的對不對,他只會看輿論燒起來就打小孩給民眾看
就算他之後制定了一個作業程序出來,姑且不論這個作業程序到底符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的意旨,你就算在現場依照作業程序處理,只要民眾出來靠腰,上面一樣會有各種理由打小孩,「執勤技巧不佳」、「態度不佳」先扣下來,反正這種理由跟「為民服務」一樣,沒有判斷標準無限上綱就對了,我說你是你就是,就是要作秀給民眾看而已
可悲的是,這件事永遠不會改變,民風如此,上面亦是如此,你只能調整自己的心態。這個工作認真你就輸了,逢場作作戲,他要行政懲處就給他行政懲處,最終結論就是你不要犯法就好,不要犯法工作還在,一樣能糊口飯吃。
3.大錯小錯 基層的錯 長官推責 不會錯 官字2個口 再怎麼講 黑鍋也是基層背
4. 比例(輿論有沒有燒起來)原則
5.
垃圾人權制度 垃圾環境 垃圾政府 要警察多符合程序


6.
現行犯,「得」逕行逮捕之。我只要不逮捕就沒有縱放人犯的問題,以上狀況一率先抄登資料之後再慢慢偵辦把案件函送出去。
7.
龜山法學:「ㄉㄟv」逮補
8.
講這麼多,該你背的鍋一樣跑不掉啦~
所以我處理事情,都先想到:
「如何處理事情又不會被送法院」
所以該移的移,該函的函….
不要最後被懲處又被送法院

佛系警察名言「實幹苦幹,撤職查辦」
9.
怎麼可能有SOP,刑訴法都沒有應逮捕了,怎樣長官都是視結果而論的,有時候很好奇,標榜法治國家,怎麼看到的都是人治效果,一樣的事,不同人做有不同的結果,真是可謬
10.
保護自己比較重要 如果上級指示 很簡單 依照規定可以拒絕 並請其下書面指令 也可以錄影自保 大家都習慣口頭指令慣了 依現在社會氛圍 內部風氣也要改了。
不然就是報請檢察官指示,也有個檢警聯繫紀錄可稽。
===我說===
1.
什麼時候開始 大家開始學佛?
為什麼學長們要教大家"得"逮捕
這就是鬼島社會和oo一起造成的"共業"
2.
"開心是一天 難過也是一天"
這是幾十年的老生常談
而今 我們要學會保護好自己
因為一旦認真執法 就有可能會違法
那誰要認真呢?
3.
其實 眼光拉長 放遠
很多事都是無意義的
沒什麼好執著的
因為時間是公正無私的
最終 每人都會面臨同樣的一刻:臨終
屆時 一切的豐功偉業或庸庸碌碌
終究都是一場空
像夢一場 即使築夢踏實亦是虛幻
所以 趨吉避凶 遠離小人 活在當下吧
2025.03.21 23:27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