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麗士週記392-警察加班100小時後就無加班費 警工會怒:剝削基層
(下班還要寫週記累累 明天再整理照片orz)
警察加班100小時後就無加班費 警工會怒:剝削基層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0323/1320539/+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今天在綠委姚文智、高志鵬等人陪同下開記者會,討論員警過勞議題。警工會理事大白表示,警察當月份超勤加班費超過1萬7000元,或超勤加班超過100小時者,機關即可不核發加班費,以補休或每40小時記1支嘉獎代替,在警界內戲稱為「義警條款」,像是去年的反年改抗爭,台北市警局就有1100人加班超過100小時,近外勤的3成。
大白呼籲,政府應取消超勤加班費上限,實報實銷,不得剝削基層的犧牲,並依照《勞動基準法》的精神,推動修改超勤加班費核發,應視加班時間加成1.33至1.66倍,不得以不等價方式搪塞,公開當年度執勤時數與更細緻的陳抗處置統計資料,如陳抗種類,預估群眾數及派出警力數與實際群眾數,各樣式阻具運用數,以及單項任務執勤總時數與出勤員警平均時數、執勤事件法律爭議。
高志鵬呼籲,警政署重視警察超勤加班的情況,應多站在基層員警的角度去思考,原本訂定100小時的規定,是要保護同仁,但是現在反而變成擋箭牌,讓許多警察做功德做很久,應有所改善。姚文智表示,警力、消防人員長期缺額高攀不下,而陳抗層出不窮更多警察出勤達到很重負擔,呼籲政府要感受第一線的辛苦,痛定思痛來好好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