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麗士週記248-刑事人員退休前的一席話-誰讓警察沒有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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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資深刑事警察人員羅文漢,從警30餘年於退休前夕,終於遇上了有擔當的署長,警察為什麼沒有尊嚴,是警察自己讓警察沒有尊嚴,正值各方要求警察專心治安與交通的專業工作上,檢察官是依刑法及刑事訴訟法偵查案件,法官是依刑法及刑事訴訟法審理案件,警察也應依刑法及刑事訴訟法調查案件,證據到那裏就辦到那裏,不用再承包治安與交通無關之事,治安是長治久安,也應廢除一些不合理的績效評比及臨時專案核分評比,屬下有些建議供署長大刀闊斧的改革警政。


一、 掃黑治平、不良幫派檢肅工作:
現今通訊保監察法之重大變革以後,刑事警察人員依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檢肅科之計畫,深入各公司行號、都市鄉野,苦口婆心,費盡唇舌,終於得到被害人的首肯,做好被害人或秘密證人筆錄,及其他相關事證(監錄系統、驗傷單、毀損相片…等等),經檢察官指揮向法官聲請通訊監察,進行強化蒐證,卻換來法官的駁回聲請(理由-已蒐證完整,無需再實施通訊監察),讓偵辦員警相當錯愕。-----------是誰讓警察沒有尊嚴?


二、 依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檢肅科之計畫掃黑治平組織犯罪檢肅績效之核算,分上半年及下半年,上半年如以達標即可停頓,再慢慢地準備下半年的(維護治安有分段式的嗎),且要有拘票、聲押書、裁定羈押,才能逐一得到分數,而且分數由檢肅科依案情酌給分數,同仁拼死拼活的去請被害人接受作筆錄,蒐證完成後,還要去地檢署向指揮檢察官千拜託萬拜託發給拘票,查緝到案後還得再拜託檢察官行行好,動筆寫一下聲押書(主動提供聲押事由或證據),換來的卻是沒拘票、不聲押(因為蒐證太完整、涉嫌人均坦承犯案無從狡辯),結果一場空該案核零分,前期作業的辛勞何人知,真是情何以堪,為了那長久以來不合理、不合人性的評核方式,完全掌握在一人手裡,把我們自己警察玩完了,連檢察官都認為警察真可笑,為何這樣搞死自己呢?不是很可笑嗎?警總時期已過去。組織犯罪案件何時蒐證完成即執行收網,不必完那套自我陶醉之全國大掃蕩,因為犯罪者不會相約同一天等警察抓。-----------是誰讓警察沒有尊嚴?


三、 再講查察賄選,法務部所掌管的主辦業務,結果我們警政署真當一回事,自己自創一套評比方式評比了起來,情資、指揮書、執行結果……等,唯命是從的警察也真的搞了起來,趕快尋找秘密證人,報了檢察官指揮,也是千拜託萬拜託終昐到了一紙指揮書(沒指揮書不核分),亦或接到地雷的賄選情資,向駐點檢察官報告,檢察官只冷冷的表示向內勤值日察官報告,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監,人家檢察官根本不當一回事,碰了一鼻子灰,自討沒趣,真的為什麼協辦的事項,要基層同仁委屈求全,難怪檢察官、法官看不起警察,【都是沒腦的評比把警察給糟踏了!】且查辦一件選舉賄選何等不易,整個流程費時費力,通知選民到單位製作筆錄,便當不知吃掉多少,選舉結束後承辦的選舉案件甚至還要收尾,而上位者一次記兩大功,執行查緝之基層同仁僅敘成案的幾支嘉獎-----------是誰讓警察沒有尊嚴?


四、 都什麼時代了?還在做什麼評比,【警政署下個專案有專案加分,不是專案查獲之刑案核一般分數】,同樣一件案件不是專案期間查緝到案的,執行人員不就白痴,維護社會治安有分哪一天的嗎。看看縣政府每個局處,業務做不來就一通電話向高層反映,請警方協助,做不好一切都是警察的錯,什麼職務協助,到頭來還不是警察倒楣。

一個春安工作20天(扣掉6天年假)可以創造臺灣奇蹟式的槍砲、竊盜、賭博的狗屁績效,在位者殊不知短短14天績效是如何來的嗎?真的是悲哀啊!也是去向檢察官、法官求來的搜索票啊!春節不就是讓民眾過好年嘛!應回歸正常面,加強巡邏提高見警率,防制金融機構、銀樓、加油站、財物匯聚處所、居家及舉家外出……等之防搶、防竊,提領大筆現金提供護鈔,重要風景區、購買年貨大街,派警力做好交通疏導措施,讓民眾過好年! -----------是誰讓警察沒有尊嚴。


五、(毒品)法務部所掌管的主辦業務
現行毒品人口調驗:毒品人口由警察機關列管,警勤區定期送達調驗通知書(無強制力),未到驗之毒品人口,再向檢察官聲請強制調驗書(毒品人口不是乖乖地在家裡等你警察上門),千拜託萬拜託檢察官高興全數發給,不高興僅准部分。毒品人口出獄戶籍仍設於監獄或在地戶政事務所,列管數依然併計在列管總數內,每季到驗率要達80%,陽性率要幾%(陽性率是我們可控制的嗎,政府不是要同仁宣導民眾不要吸食毒品嗎),未達配分標準處分局長,主辦業務機關沒評比,協辦機關自己在評比,這是哪門子的評比方式,簡直本末倒置。毒品人口調驗應回歸主管機關調驗,調驗不到再委由警察執行強制到驗。-----------是誰讓警察沒有尊嚴?


六、毒品績效評比:
全國警察缺額的如此嚴重,相對的刑事警察也缺額,刑事警察局是以各縣市警察局支員警數分配積分(交通警察會去查緝毒品嗎,取締獎勵多的酒駕都來不及了),而並未將所配給各警察機關之基數降低,一昧地要求各單位達標,讓基層的第一線辦案人員不得不去千拜託萬拜託檢察官核發拘票及向法官聲發搜索票,並想出一套三人以上集團販賣毒品專案加分,查獲一人販賣毒品僅得基本分,讓基層的第一線辦案人員不得不去千拜託萬拜託檢察官將那幾個嫌犯併案起訴以便能報集團性專案加分。請問維護社會治安為何有分查獲幾人才對社會治安有幫助。評比標準應是查獲一人販賣毒品依一般獎勵敘獎,查獲多人共同販賣毒品從優敘獎,而不是在分數上打轉。-----------是誰讓警察沒有尊嚴?


七、護童專案檢討策進:
1、依教育部規定,各級學校均需訂定「校園安全維護實施計畫」並針對「增益師生安全防護與危機處置」、「落實校園安全自我檢核機制」、「規劃多重校園安全防護措施」、「監測安全合宜的校園環境設施」、「建立完善效率的校安通報機制與輔導策略」、「整合家長與社會相關資源」等六大面向訂定策略,每年(半年)檢視(討)、策進。
2、按上揭計畫策略三、「規劃多重校園安全防護措施」規定,學期應劃分校園安全責任區域,落實校園巡查工作,並排定導護老師輪值表,每日晨間及午休固定巡視校園;另學校職工不定期巡視校園角落,進行安全巡視等作為。
3、按上揭計畫策略六「整合家長與社會相關資源」規定,學校應主動參與站區聯席會議、校園治安會報召開,各分區定時召開聯席會議、校安會報,藉以討論解決各校校園危安因子。
4、綜上,「校園內」發生任何刑事案件,責任應歸屬校方之不作為(或不夠積極作為);警方之責任僅係被動接受校方要求,檢視校園週遭危安因素,發現危險徵候即時處理。學童離開校園至返回家庭之路途安全(屬被害高風險對象),警方即需負較大之責任。此次台北市發生學童被殺事件,未發現主管的業務單位教育部有任何作為,反而是協助單位的警察發函各教育單位招集會議。每每到了暑期青春專案,警政署又一套評比,要各單位辦理宣導場次,使得基層不得不低頭向警友會或其他機關募款。-----------是誰讓警察沒有尊嚴?


八、基層員警晉升巡佐(小隊長)靠獎勵,在職員警報考警大獎勵積分占部分,聰明的警政署交通組就懂得將取締酒駕每件敘3至4次嘉獎,查辦帶案酒駕不用在大太陽底下路檢,巡簽、巡邏警力突然不見,治安如何防範,提高見警率更不用說,坐在辦公室吹冷氣即享受著3至4次嘉獎禮遇。其他各單位每天上班在幹啥,坐在冷氣房內知道基層員警查辦一件刑案、查緝一名通緝犯及聲請一件搜索票要耗時多久,也可能要千拜託萬拜託檢察官、法官核給搜索票(佈線、製作筆錄、勘查地形、整理書面資料、埋伏查緝、擴大偵辦)。順利查獲到案該案可能敘1至2次嘉獎(執行警力可能2至4名),不順則誤會一場,什麼都沒有,在位者不食人間煙火,只知訂計畫要基層達標,不知可否請警政署將署內所有官警分成兩組,一組負責治安、一組負責交通,實施評比半年,半年後視哪一組執行層面繁瑣,哪一組獎勵較多。搞到刑警無人報考,刑警甚想穿上制服去取締酒駕。-----------是誰在分化警察及讓警察沒有尊嚴?


九、會議資料,在位者最喜歡看到的幾個字「發生率下降、破獲率上升」,自我感覺良好,貽笑世界,且應廢除所謂的刑案發破數之同期比較(因太多因素及時空環境不同),請不要再自欺及欺騙民眾了。警察應該回歸正常面,降低犯罪黑數,民眾每每向媒體投訴警察吃案,針對民眾最切身之痛:竊盜、搶奪、強盜----等案件加強偵辦,不再匿報刑案(如匿報刑案由上起懲再至下),有多少警力偵辦多少案件,治安之良窳,並不全是警察之責,警察不是保險業,要拚命的拉業績,警察是良心事業,只要對民眾負責,刑案發生盡力去偵破,而不是在數字上及分數上打轉。各縣市轄區特性、治安狀況不同,警察局長負該管轄區治安成敗之責,不由警政署下達何時實施專案(除特殊情況需全國性共同執行之事故)。更應廢除不必要之年終業務檢查,到了年底昱年初才來個年度業務評核,都已執行完畢才來補資料,浪費太多紙張、經費,身為警察應以身作則,節能減碳。-----------是誰讓警察沒有尊嚴?


十、年終考績制度不應該是齊頭式平等,應以整年整體工作情形來評核,但!現有考績以直屬(大)隊、分局為單位,依固定比例來分配年終考績員額,表面上很公平,實際上極不公平,因為繁重分局(偵查隊或派出所)全年各類刑案(重大刑案、詐欺、汽機車竊盜案)、群眾事件、交通疏導、專案性工作等往往是普通分局(偵查隊、派出所或其他專業單位)二至三倍以上,甚至更高倍數,但年終考績比例都是一樣,完全否定基層整年工作付出,而以齊頭式評核方式,公平嗎?為何而做!為什麼要拼!為何還要待這單位!希望在那裡?還是請調吧!這是基層不平之鳴「同酬不同工」,留不住人才、請調、退休,只不過是基層心酸血淚的另一寫照吧,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您知道嗎?


十一、在上位者猛提升自己的職等,可曾為基層想過,基層並不在乎掛在胸前的星星有幾顆,而是不想當最卑微之公務人員。


續請署長,為您子弟兵們的尊嚴,朝改革方向邁進,所有基層員警在期待。


===以上轉貼 以下短評===

1.文中明諷暗刺整個高層警官=警界「傳統」=弊病根源


2.該退休學長的用心和著眼之處 值得肯定

3.若找十個「用心」的退休員警 便可寫出一百條類似的警界重大弊病
(重點是 我們竟容許讓這些缺失存在數十年=這就是傳統)

4.中市警力荒 10天痛失4警 勞累猝死癌逝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626/36631526/

然而 許多考生們會覺得
「這工作 有這麼難混嗎?」「先考再說、先求有再求好?」
之後 Orz...


5.「警察最大的敵人,從來都是自己人!」~寒戰

6.寫了248篇 對這類事 
很明顯地 個人也沒什麼「新意」可說
都是老生常談、多說無益了

7.有時不僅是批評 而會想一些「解決方案」
但說實在「執行面」必定是「層層關卡」
因此 我們常聽基層酸某位爬上去的高層「怎換個位置就換個腦袋?」
或許 基層因為「眼高手低」 所以能夠肆無忌憚地放炮
待某日自己登上高位 才會明白 原來 前路艱難...之類的人情世故和阻礙

8.結論
也不能說難就不做
說實在 有時「警界難事」
會在「不甚專業」的政務官之「一句話」下
開始風行草偃 雷風厲行地開展下去


因此 有時會想 
若台灣這民主國家是機器 公務員則僅是接受命令的小螺絲釘 
大小政務官才是各個關節 起了做與不做、變與不變的決定權
而退休的公務員 如本文學長 便因不再受體系的壓迫與命令
故能鏗鏘有力地 對這環境 吶喊出憤懣不平之氣

下午 09:20 201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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