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麗士週記171-保安警察第七總隊

保七1  

(手機拍 放在華航月曆上的臂章 空姐原本右手環抱著法蘭瓷
基於保密防諜與應景 因此用小畫家將編號修改為7777)


看個官方網站的介紹先:


http://www.7spc.gov.tw/index.php?catid=7


一、前言
政府為落實國土保護政策、增進環境資源管理效能,成立國土環境資源及自然保育主管機關,負責查緝違反森林、河川、環境保護、國家公園、生態保育等違規(法)案件,有其時代環境的需求與必要性,且儼然成為政府重要施政工作;另臺灣銀行代理中央銀行發行新臺幣,鈔券安全攸關國家整體金融秩序。本總隊任務性質為專責支援警力,即負責協助各派駐主管機關執行上述各項工作,職責重大。

二、沿革
本總隊係於103年1月1日,配合政府組織改造政策,由臺灣保安警察總隊、國家公園警察大隊、環境保護警察隊、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高屏溪流域專責警力等機關及任務編組單位整合成立。

三、組織編制
本總隊置總隊長1人,副總隊長1人,主任秘書1人,幕僚單位設警務、督訓、後勤、保防等4科,勤務指揮中心,人事、主計等2室,以及任務編組秘書、資訊等2室,勤務單位分設9個大隊及刑事警察大隊,編制員額1,004人。

四、任務

(一)第一大隊掌理事項:
1、駐在單位鈔券運送及協助民眾存、提款護鈔之安全維護。
2、防詐騙、防搶等刑事案件之防範及處置。
3、駐在單位廳舍、重要設施及人員之安全維護。
4、其他有關警察勤(業)務執行事項。

(二)第二大隊掌理事項:
1、濫墾、濫伐、濫建、污染水源、盜採砂石等違反水資源保護案件之協助稽查及取締。
2、機動支援駐在單位稽查、取締之協助。
3、駐在單位廳舍、重要設施及人員之安全維護。
4、其他有關警察勤(業)務執行事項。

(三)第三大隊掌理事項:
1、違法設置廢棄物處理場(廠)之協助稽查及取締。
2、違法清除、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協助稽查及取締。
3、違法運作毒性化學物質與重大污染案件之協助稽查及取締。
4、環境影響評估開發違法行為之協助稽查、監督及取締。
5、協調聯繫、預防及處理環境保護工程或業者遭不法分子介入操縱等不法行為。
6、環境破壞排除之協助。
7、執行中央食品安全稽查人員安全維護工作。
8、其他有關警察勤(業)務執行事項。

(四)第四大隊至第九大隊掌理事項:
1、違反森林法相關法令案件之協助稽查及取締。
2、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法令案件之協助稽查及取締。
3、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法令案件之協助稽查及取締。
4、森林區域內違反水土保持法相關法令案件之協助稽查及取締。
5、國家公園區域內治安秩序之維護。
6、國家公園區域內自然資源及環境保護之協辦。
7、違反國家公園法相關法令案件之協辦。
8、總隊部安全維護、營區內機動巡邏勤務執行、支援派遣及其他警衛事項。
9、其他有關警察勤(業)務執行事項。

(五)刑事警察大隊掌理事項:
1、預防犯罪宣導之規劃及督導。
2、犯罪偵防及刑事案件之處理。
3、員警違法案件之移送。
4、檢警聯席會議之處理。
5、其他有關刑事警察事項。

五、未來工作展望及結語
本總隊負責臺灣銀行所屬各發庫(分)行、各大水庫及水資源安全維護工作與國土環境保護任務,派駐警力遍布全國各地區,由於事涉重要金融機構、關鍵民生設施及國土環境保護,任務性質特殊且重要。展望未來,本總隊將在各單位既有的基礎上努力進前,各項勤、業務均本克盡職責、堅守崗位,正常、平穩、順利運作,期能落實政府國土保護政策,增進環境資源管理效能,以創造國人優質適居之環境。

 

===================

再一新聞

http://www.bcc.com.tw/news_view.asp?nid=2251325#.UslchvRgyY8

元旦多項新措施上路,內政部表示,新修正的「警政署組織法」將從元旦起正式施行,為了協助國土保育和環境保護的需要,警政署整併原台灣保安警察總隊、國家公園警察大隊以及高屏溪流域專責警力等單位,重新成立「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另外為了因應近期的食品安全問題,保七總隊也會調派警力配合「中央食品安全聯合稽查與取締小組」,協助各項食安查緝取締行動。

警政署為了因應解嚴後的台灣週邊海域安全,在79年首度成立保七總隊,專責查緝海上走私、偷渡等工作,面對日漸複雜的海域執法需求,保七總隊逐步擴充為「水上警察局」,最後在89年併入新成立的海巡署洋巡總局。如今為了環保需求,重新成立保七總隊。


從上述新聞 可得知整併的原因、原單位內容、今昔「保七」之歷史沿革


綜上 有沒有產生一種「包羅萬象」的感覺

是的 基本上就是遍布全台啦
詳見組織架構圖 便可知一二:
http://www.7spc.gov.tw/index.php?catid=7&id=2

 

說明一下 

保七 可說是「千呼萬喚始出來」

因為咱在保總可是從99年底就聽到「將合併」森林、環保、國家公園...等各單位的「傳說」

直至103年1月1日才成真

也就是說

個人並非調到保七

而僅是將保總的臂章換成保七

如此而已

對基層來說

可說一切都沒變...

 

謎之聲:「就這樣?」

呃~

 基本上是這樣沒錯

但總地來說

有一個小小的壞處 即千里迢迢到金門督勤國家公園長官 可能順便督勤僅有兩位警力的金門台銀Orz

有一個絕妙的好處 即不用怕某個單位被裁撤 因為還有許多單位可調動


至於 是否再度調其他單位

其實 雖然從警 即使安逸

在長官或許多學長眼中

像我們這類人 腦子還行、年紀尚輕 工作之餘當然應該繼續努力向上的

個人也一直都在考慮工作、環境、未來這件事

但最終卻竭盡所能地 讓自己保持適當地休閒與閱讀(幾乎是完全無關警察的書籍XD)

其中的原因很簡單

和興趣、志向有關

與漁夫的故事有關

更離不開個人對歷史、人文、時光與生命的理解

如楊慎<臨江仙>云:

滾滾長江東逝水,浪花淘盡英雄,是非成敗轉頭空,青山依舊在,幾度夕陽紅;白髮漁樵江渚上,慣看秋月春風,一壼濁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談中。

總之 人生如夢 有錢有閒時 不好好享受、追求夢想 
卻要自討苦吃 爭逐小小地功成名就(以晉階升等為人生目標)?
(在小台灣任公職就算努力二十年後 任十X職等
薪資沒多幾萬 社會上更絕對是小小小的不知名人物<-有權後對眾多弊病依舊因循苟且、視而不見或有心無力 
唯有XX才會自志得意滿、不可一世) 
當退休不受敬重 或得病後 才發現原來是南柯一夢 一切都生不帶來 死不帶去

下午 09:43 2014/1/5


arrow
arrow

    上善若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