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麗士週記252-我是警察,我捍衛民主法治 VS 警逮學生 柯文哲:哪是警察局長在決定

===以下轉貼===

我是警察,我捍衛民主法治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727/656430
作者:詹子瑩(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分隊長)


反黑箱課綱學生23日深夜突襲教育部,並在昨(24)日凌晨經警方強制逮捕,清查違法進入教育部者,計有學生24名、一般民眾6名及3名記者。台北市長柯文哲24日晚間發表聲明認為媒體記者本於採訪職責,於陳情抗議現場採訪,乃是受憲法保障的自由。並對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侵犯記者採訪自由一事致歉。蘋果日報7月25日論壇,媒體人黃瑞麟先生投書「我是記者 我捍衛採訪權」,筆者僅就所學法律面探討柯文哲市長所述及黃瑞麟先生投書內容。

首先柯市長所言憲法保障媒體採訪自由,係援引我國憲法第11條內容「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是以本案新聞媒體人多撻伐警方侵犯憲法保障之媒體採訪自由,然則媒體採訪自由是否可無限上綱?憲法第23條明文規定「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大法官釋字第699號解釋論及「新聞自由乃不可或缺之機制,應受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新聞採訪行為則為提供新聞報導內容所不可或缺之資訊蒐集、查證行為,自應為新聞自由所保障之範疇。又新聞自由所保障之新聞採訪自由並非僅保障隸屬於新聞機構之新聞記者之採訪行為,亦保障一般人為提供具新聞價值之資訊於眾,或為促進公共事務討論以監督政府,而從事之新聞採訪行為。惟新聞採訪自由亦非絕對,國家於不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之範圍內,自得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予以適當之限制。」

就本案而言,形式上記者隨著學生、民眾衝入教育部部長室,已觸犯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居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當晚翻牆進入教育部之人員,均屬刑事訴訟法上第88條現行犯,無論何人均得逮捕之。至於是否有阻卻違法事由等,依現行法令規定,警方並非犯罪偵查主體,只要違法之構成要件達到,即應將相關人等及事證資料交予檢察官(犯罪偵查主體)作為犯罪偵查之依據。亦即警方並無「裁定」相關人是否違法之權,中正第一分局張分局長奇文下令逮捕是依法令之行為,何來疏失?何須負責?

次就黃瑞麟先生投書內容所提及「升官就找記者採訪,不想升官就踐踏記者採訪權?」這種未經查證而不實之言論,筆者嚴厲予以譴責,並希望黃瑞麟先生公開向警察同仁道歉,抑或拿出證據證明經媒體報導偵破某些案件而高升之警界長官。

施俊堯法官在警察機關授課時每每提及「說法律規定的話,做法律許可動作」,但是在臺灣,民權意識高漲,自由已被無限擴張,政治力的介入更是模糊了法律界限,媒體報導方向隨輿論風向球而行,對於我輩等捍衛國家法治及社會秩序的警察同仁,是多大的打擊?柯市長未表明立場支持警察同仁,而竟荒謬的定調為警方侵害媒體記者採訪自由而為此公開道歉,嚴重打擊警察士氣,令吾輩感到相當沉痛,是以警察年年退休人數屢創新高,台灣社會已陷入民主自由凌駕於法治的荒謬情境,筆者深感遺憾。

VS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507270388-1.aspx

警逮學生 柯文哲:哪是警察局長在決定

警方日前逮捕夜闖教育部的學生和採訪記者。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表示,「那種事情哪是一個警察局長在決定的?」他認為,總統要出來解釋課綱微調,討論警察執行方式是轉移焦點。

......


他說,有人問衝突事件為何不處罰警察?他認為,教育部不出來處理,總統、行政院長不表態,教育部長打太極拳,搞了2天,搞到最後一定會衝突,外界討論警察處理方式,那是轉移焦點,「上游不解決,老是怪警察」。

柯文哲說,課綱微調,行政院長、總統、教育部長要出來解釋,每個都是藏鏡人,不知道躲到哪裡去。



===以上轉貼 以下短評===

1.之所以要轉貼兩則新聞比較 
正是因為
許多人沒有清晰的邏輯思考能力
常常會被自己的職業、背景、工作、理念、習慣.....而決定了「不完全正確」的價值觀和判斷
這點 柯市長由於沒有「政治包袱」 且在智商乃至「執政的高度上」 
眼光通常
會比一般民眾、警察、記者、學生......「清晰」許多

2.如新聞一的警官 當然會站在自己警方的立場說自己是對的
而文中的媒體人、記者、學生、老師...等
當然又站在各自的立場說話
說實在 大家出發點都是對的 而後續行為方式 亦都有改善空間
(讀者如你 若是現職員警 便會贊同警方的做法與說法
卻滿腦子無法理解 為何那些青年們、老師們、媒體們 為何那麼熱血?
而我知道...)


但許多人都忘了探究事件發生的根本:
教綱的對錯
柯市長便點出了重點:正是那些「犯錯的『高高層』」 才會導致後面的諸多行為
雖然後面的「錯誤」需要檢討與改進
但許多人往往被轉移了焦點
這便是一種社會普遍「無獨立思考能力」的悲哀

3.類似的思辨能力 還有另一篇文章值得一看
該檢討的是系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705/641702/

不要只看塵爆個案 劉文勝:該檢討的是系統!

4.總之
台灣政客長年無能、選舉制必然的短視近利與惡性鬥爭
導致媒體、社會亂象
而「被動處理」的警察總是倒楣(做也錯 不做也錯)
這該算一種公式吧Orz

5.最近正在看一本好書:時間迴旋
進度實在頗慢
若回到高中時期 沒電玩、電腦、網路、電影...的誘惑
這種好看的小說 一兩天閒暇就看完了

6.週末回家 是完全沒有雨的大晴天
雲狀實在非常漂亮 滿分的那種
改天要請個連假 帶相機回家拍一下大橋夕照

7.大學同學 中文博士班終於要畢業Orz
出了本詩集 說實在寫得非常不錯
但...近年來台灣學子程度低落
閱讀能力與水平 基本上 該現代詩集即便是上等佳作
最終也只能成為「小小眾」讀物 
比起能大眾化、世俗化、商業化的「小說」
實在是可惜了那過人的文采與青春
(再說 台灣中文所的碩博士論文 根本是與現實脫節的鑽牛角尖、浪費寶貴的人力與能力)

8.很多事 需要時間來證明 需要「以後」才知悔不當初
如果你、在職者、退休者 只剩一年的生命
保證你目前不會做這些鳥事

(甲:那你為何現在還要做
乙:因為還有「未來」 未來還長
丙:所以有首歌是這樣唱的:如果還有明天~)

下午 08:47 201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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