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麗士週記268-新北中和二分局員警自轟


新北市警局中和二分局積穗派出所警員林煒晨17日上午擔服備勤勤務,在10時許騎

乘警用機車至分局洽公,不料,卻在中和區民安街42巷底旁飲彈自盡,中和二分局

下午指林員平日屬陽光男孩型,在出事前生活、工作一切正常,並未留有遺書,死

因仍待檢察官做進一步解剖確定,分局也將協助家屬做好善後事宜。

中和二分局今日下午針對積穗派出所警員林煒晨(23歲)舉槍自轟頭部一事召開記

者會,分局長江義益表示,警員林煒晨於今日上午10至12時擔服備勤勤務,10時許

,他領槍後騎乘警用機車表示要至分局洽公,但約10時50分卻未見林員至分局,於

是分局便以電話聯繫該所副所長,並經多次撥打林員行動電話都無法聯繫,於是副

所長經以衛星定位系統查詢林員所騎乘警用機車位置,發現停在中和區民安街42巷

底,當派出所同仁趕到時,卻發現林員手握配槍倒臥血泊中,經調閱監視器發現林

員最後身影出現在中和區民安街42巷口。

該所副所長於11時23分許至中和區民安街42巷42號旁停車場內,發現林員倒臥血泊

之中,立即通知救護車到場,救護人員則表示林員已無生命跡象,林員係警察專科

學校30期畢業,未婚,於102年10月22日畢業分發至員山派出所任職,於103年8月20

日調積穗派出所服務迄今;服務二年一個月中,與同仁相處融洽,工作表現亦良好

,17日下午14時27分新北檢檢察官初步檢視大體後,指示分局及家屬逕赴板橋殯儀

館進行解剖,以釐清死因。新北市警局與二分局也將派幹部前往積穗派出所及各所

對員警進行心理輔導。


===以下短評===

1.其實每次領槍還槍或交接班時 都要登記時間與資料
基本上 只能發揮"釐清責任"的功用
而無法做到防止"領到槍時 濫用槍支"的功用

所以 除非不領槍 
否則無法防止上述情況發生


2.雖然基層很希望可以不用領槍、改配備其他有效的非致命性武器
如此才能不被"警械使用條例"綁手綁腳
(乃至於開槍後 總被"事後諸葛亮"徹底切割、暗算與案例檢討Orz)
得以更自在地發揮"除暴安良"的權責

雖然"非致命性武器"在國外有許多研究
但在我國無能的OO領導下 別想太多 


3.至於該同仁自戕真正原因如何 本文不討論
只想談一下"自殺"這行為
在一個大前提下 個人是大力贊同的

該前提便是:不會對其他人造成麻煩
(例如
臥軌、撞車、跳樓...將造成交通混亂與無辜者損傷
有至親需盡責任義務...不允許一走了之)

舉例來說
A.某甲30歲 無親無故
因...事件 覺得人生無意義
個人是認同其自殺的

B.某乙70歲 病痛纏身 覺得生不如死 
且嚴重造成子女身心與金錢上的負擔
若我國法律允許(假設安樂死法令通過)
個人是認同其自殺的

關於"自殺合法化"如同之前提過的"黃賭毒合法化"一樣
在我國無能、愛面子、偽君子、假道德...
即滿口仁義道德 背地男盜女娼的"政客"+"愚民"民主選舉制之下
是不用有所期待的

職是之故
相關完善措施 
如器官捐贈、法令文件簽署、遺產捐贈、遺囑、法事...等
畢竟脫離現實 個人就懶得說了

4.rest in peace

5.巴黎恐攻下的傷亡者 他們不想傷亡
有人想好好活著 有人想死

許多國家說他們恐怖份子 
聖戰者覺得那些國家與背後的操控者 才是剝奪他們生存的恐怖份子
因此 他們為生而死 以死求生 

6.人生在世 總不是單獨地活著
有些事要完成 因此 不能隨便地死

當一個人 孑然一身、無牽無掛 覺得痛不欲生時
個人站在"地球資源"的角度上
絕對認同他該為地球盡一份力量=
不再浪費任何地球資源、不再剝奪其他生靈的生命...

7.當你能站得更高 視野更廣 
便會有更寬闊的心胸和見地
而不再事事以自己、人類的角度看一個事件/世界

8.說點雜事
a.
今天終於到了苓雅分行
完成一年前對行員(金門調苓雅)說要去找他們的諾言
b.
改天再去中屏分行找另一個
明年若有機會 也可去上海找另一個 
c.
本週議題有點沈重
下週說電影與小說吧

下午 10:23 20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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