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麗士日記449-常訓電擊槍+長槍一日
1.如題
一早六點起床 感覺昨日長跑後的腳還有點痛
但仍然能走 開了一百公里 開始常訓的一天
回程到熟悉的國光路上 幫12萬公里的車 換了機油+機油芯
又開了一百公里 結束累累的一天
2.
一直覺得有趣(荒謬)的是
我們"大"單位是有電擊槍和長槍
但個人日常上班的"小"單位 根本就沒有
連摸都摸不到 但還是要練 這就是公職有趣的地方
叫你練就練 沒有也要練 練完改天還要測驗
為什麼不給你們
因為怕你們基層使用後出事 大家要一起背鍋寫報告
什麼 你真的想要嗎(不 我才不想要)
3.
之前說到 個人甚至覺得手槍都不要配 這樣責任更輕
遇到狀況時 隨時都能準備跑 比起用"合法用槍時機"
沒槍時 閃+跑更簡單
(謎之聲:那要你做啥?)
(啊不是這樣說的)
離開戰鬥現場後 立即請示檢察官偵辦(責任甩起來 讓專業的來)
烙人=請專業的霹靂、特勤、鎮暴+全台監控調起來
大砲打小鳥 輕鬆來包圍嫌犯
不是更安全嗎(例如之前"鼠長"抓台南殺警案犯嫌的影片)
結語:
十幾年來 警察在值勤中死了幾個
訓練內容多多少少是有變化的
但
1.法律與警界日常沒什麼變 隨便練就有用 那可真神了
2.因應戰爭 重視起長槍訓練 最好是6萬警力能在現代戰爭中起什麼作用
3.上級的腦子 不變應萬變
以上
基層表示:
和低/e等公務員一樣 又不能反抗
一個月練一次 得過且過吧
基層也不想太累 隨便你們怎麼搞了
反正我們只能服從 不是嗎
2025.05.24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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