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麗士週記486-當大警官性侵小女警 未停職、免職續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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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47055
台中市警察局直屬單位一名擔任警務員的男警官,與同學及一名就讀警察大學、正在某警察機關見習的實習小女
警酒聚,警官的同學和小女警陸續醉倒,男警官竟趁機撿屍性侵小女警。台中地院認定罪證確鑿,依兩造已和解
等由,判刑2年、緩刑5年;案發至今,男警官未遭羈押,也沒被停職或免職,仍在市警局當警官。
判決指出,已婚男警官有一名讀小學的孩子,他3年多前參加一場晚間餐敘後,深夜又與同學約吃消夜,在場另有
一名同學認識的實習女警。3人在同學的台中住處把酒言歡,酒量佳的男警官,席間頻頻對另2人勸酒,一直喝到
凌晨,同學最先醉倒,癱在沙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