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麗士週記248-刑事人員退休前的一席話-誰讓警察沒有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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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資深刑事警察人員羅文漢,從警30餘年於退休前夕,終於遇上了有擔當的署長,警察為什麼沒有尊嚴,是警察自己讓警察沒有尊嚴,正值各方要求警察專心治安與交通的專業工作上,檢察官是依刑法及刑事訴訟法偵查案件,法官是依刑法及刑事訴訟法審理案件,警察也應依刑法及刑事訴訟法調查案件,證據到那裏就辦到那裏,不用再承包治安與交通無關之事,治安是長治久安,也應廢除一些不合理的績效評比及臨時專案核分評比,屬下有些建議供署長大刀闊斧的改革警政。
一、 掃黑治平、不良幫派檢肅工作:
現今通訊保監察法之重大變革以後,刑事警察人員依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檢肅科之計畫,深入各公司行號、都市鄉野,苦口婆心,費盡唇舌,終於得到被害人的首肯,做好被害人或秘密證人筆錄,及其他相關事證(監錄系統、驗傷單、毀損相片…等等),經檢察官指揮向法官聲請通訊監察,進行強化蒐證,卻換來法官的駁回聲請(理由-已蒐證完整,無需再實施通訊監察),讓偵辦員警相當錯愕。-----------是誰讓警察沒有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