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麗士週記305-轉貼-投訴彰化縣警察局保安隊張分隊長
#靠字801,投訴彰化縣警察局保安隊張分隊長
我想要請問身為外勤主管如果輪休,卻在當日晚上24時至翌日08時該主管返隊簽到勤,無任何攻勢勤務及特殊狀況,當日勤務表可以顯示停休八小時嗎?舉例來說今年勤務表2/9日、7/19日張員均顯示輪休(只舉例兩天,事實上此情形已發生多次),其24時返隊簽到勤,在勤務表註記停休八小時就去睡覺了。
如此巧立名目浮報時數,反觀同仁要請休假卻遭到百般刁難,這樣對嗎?如果該主管認真負責,以職在派出所多年經驗,同仁們應該都會體恤主管無太多微詞,職所以如此氣憤,是因張員任職期間,許多同仁請假遭受百般刁難,且有許多失職作為,舉例如下:
1.
同仁母親過世百日內請喪假乃法定基本權利,張員竟告知該名同仁不要再請喪假了。喪假乃同仁盡孝道之基本權利,張員卻告誡該名同仁不要再請假了,最終這位同仁喪假沒有請完。
2.
同仁因身體不適住院手術完才剛拆完線,請同事幫忙多請一天假在家休養,張員竟不准假,理由竟是勤務表已排好!如果同仁因此傷口併發症請問張員可以負責嗎。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