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為什麼我要選這篇小說當作報告的內容呢?首先,我是知道了賴和的作品是用中文寫的,而非像當時日據時代的作家大都用日文來寫作的,因此,我開始閱讀《賴和先生全集》這本書。在閱讀中發現賴和的小說篇幅都很短,在寫心得報告時可能有點難瞎掰出什麼內容來,所以當時心情有點畏怯,想要選別本作品來當作報告的研究對象,於是開始看楊逵先生的作品。後來到一中附近的國立台中圖書館找原始出處時(同學都稱作「省圖」),發現當時的日文作品很難找,而又剛好找到了當時大正十五年二月十四日的台灣民報第二十九號中所刊的賴和作品<一桿『稱仔』>(當時也有找到〈鬥鬧熱〉,但是因為覺得自己對於〈鬥鬧熱〉比較沒有什麼感觸,所以沒有選擇那篇),於是當場就很興奮地影印了那篇原著,但是,可能就是當時太高興了,在回到男宿後才發現原來第二十九號的期刊只有那篇小說的一半而已,於是又馬上趕到那邊再找一次,算一算大概花了三、四個小時的時間才完成了作品出處的尋找,既然找到了出處,我要選這篇小說作為報告目標的理由就更充足了〈不能再以找不到出處為由作為偷懶的藉口〉,於是就開始尋找評論這篇小說的資料…這就是我做這篇報告的前因後果。

貳、內容與討論

小說可分兩部分:
  第一部分從小說開頭到秦得參決定賣菜的前一段。這一部分主要是交代秦得參近三十年的生命史。或謂「入題太緩」,描寫不夠生動,不過這一部分的描寫卻也是全篇小說不可或缺的。第二部分描述得參決定賣菜後的情形,是全篇重點所在,在人物塑造、對話、動作與細節描繪上都非常鮮活,簡潔生動,充滿張力。
綜合以上所述留意到以下幾點:
  一、本篇小說的情節發展是以主角秦得參的一生及最後幾天為時間線索。秦得參近三十年的生命,正好與已割台三十年的臺灣同長(本文寫於西元一九二五年歲末,距一八九五年臺灣割日,剛好三十年)。作者似乎以主角苦難的一生隱括整個臺灣自割日以來殖民地人民整體的悲慘命運。小說主角名為秦得參,臺灣人姓秦的很少,秦得參三字,以閩南方言讀之跟「真的慘」音讀相近,雙關了其一生的遭遇,孤苦、慘痛、可憐、凍餒、煩惱、嘆息、悲戚、冤枉、同歸於盡等等,這樣的人生,這樣的遭遇,真的是有夠悽慘。
  二、「稱仔」是「法」的象徵,在小說中有線可尋。當秦得參買得生菜想去鎮上販賣時,「他妻子為慮萬一,就把新的『稱仔』借來。」「因為巡警們,專在搜索小民的細故,來做他們的成績,犯罪的事件,發見得多,他們的高昇就快。所以無中生有的事故,含冤莫訴的人民,向來是不勝枚舉。什麼通行取締、道路規則、飲食物規則、行旅法規、度量衡規紀,舉凡日常生活中的一舉一動,通在法的干涉、取締範圍中。」可見一般老百姓「感到這一官廳的專利品」的「稱仔」即代表「法」,他們並未感受到「法」是保障生活權益的,反而視之為「干涉」、「取締」,主要的緣故即在於執法的日警以之做為高昇的利器。這桿稱仔被巡警打斷擲棄,不僅說明了失去賴以謀生的工具,也象徵法律原本應有的公正客觀遭到毀壞,由於毀壞者代表立法的日本官方,因此凸顯了立法者自毀其法的荒謬。又由於立法的目的並不在保障人民的權益,而是鞏固執法者的不法統治,因此「稱仔」的毀壞無形中也就拆穿了執法者實際上是披法而違法、亂法。小說題目的稱仔,特別加上雙引號,其深意由此可見。傳統的稱仔竟然不符現代度量衡規則,菜販質樸的良心也抵不過巡警貪婪的嘴臉,美其名是現代化的法治,其實不過是統治者的強權,顯示出傳統的、民間的、臺灣民眾所追求的正直公平的價值,如同稱仔一般地遭到打斷擲棄。再者,稱仔也象徵人間的平等,但在日人自視高高在上,動輒罵秦得參是畜生的行徑中,也就全無平等可言,標準、平直的稱仔最後被打斷,也就像善良、正直的得參寧折而不屈。
  三、小說的高潮安排在一年的最後一天-除夕(也是主角一生中的最後一天),除夕本是一家團聚的日子,本應充滿喜樂歡悅的,但因日本巡警的壓迫凌辱,主角選擇了玉石俱焚,他的家庭也在這一天被摧毀了。小說以喜襯悲,更凸顯其「悲喜」的強烈對比。文末賴和寫到「元旦,參的家裡……只『銀紙』備辦在,別的什麼都沒有。」又說「同時,市上亦盛傳著,一個夜巡的警吏,被殺在道上。」以較含蓄內斂之筆,揭露強權不義的統治,必將引發受壓迫凌辱庶民的反抗。這裡省略了得參殺警並自殺的過程,僅描寫兩人同夜死亡。因在日本殖民強權統治下,為了避免無謂的牢獄之災,作者不得不採取迂迴方式來寫。同時這樣的結尾,一改前文的正面直接描寫,改為自側面聽秦得參家中傳出的慌亂,畫面上沒有主角實際的動作,卻由畫面外的聲音交代情節、渲染情緒。「看不到」,反而更具想像空間,增加了感染力。
  四、小說中一桿『稱仔』有相當的重要性,其實一根金花亦佔了相當份量(參陳昭瑛之說),尤其是小說後半部多處提到贖取金花細節:(1)秦得參被誣指違犯度量衡規則,因之而被科罰的三塊錢相當於贖金花的錢。(2)甚至秦得參一出獄所懸念的便是金花是否已贖回?賴和藉此刻畫出農業時代善良質樸的人民,無須通過「法」的束縛,即在日用人倫之間充分體現出其守信的美德、淳樸的民風。通過對一根金花象徵意義的掌握,一桿稱仔的意義也就更能完整凸顯出來。

※ 第一次讀這篇小說是略讀的,以了解其大綱為目的;第二次讀完後,心中開始浮現出一些模糊的想法;在看完三、四次之後,已有數點確定的看法。於是開始看一些評論,發現眾家的評論都差不多,但也因而更強化、證實了我的看法,於是您可能會發現以上數點中,有許多在其它的評論已多少有被提過了。(註二)我個人是認為第一點和第四點較為特別,大概是較少人提出相同的看法吧!且兩點中都內含著數字的論點,而以數字來評論可分為時間和金錢,時間方面,論者大都會就歷史的角度來看,因而會探討出許多的「巧合」,而那「巧合」究竟是作者有心的呢?還是無意的呢?這就難以探其真偽了;金錢方面,科罰的三塊錢相當於贖金花的錢,可由之了解「科罰」和「金花」兩者的價值是否相等?與其價值與辛苦勞動所得之間的關係。另外,有幾點疑問、第一,就是原始出處的題目中之「ㄔㄣˋ」字,右邊是一個「爾」字,但是在內容中卻有出現「秤」和「稱」字,為何不用同一字體呢?此為疑問之一(有一些同樣是「字」方面的疑問就不再說了)。其次,文中提到:「…因為餓死已經不是小事了。…」對於這句話,是說在之前「餓死」這件事算是小事嗎?那麼如何死才算是小事呢?第三、後來文中提到:「姓他母親耐勞苦、會打算、自己織草鞋、蓄雞鴨、養豚…」若真如此,那又為何會餓死呢?而且那位後父似乎沒有什麼貢獻,難道是要家中有一個男人,一個婦人才能從事以上所提到的勞動嗎?

三、心得與感想

讀了作者簡介後與時代背景後,令我失去了原本要批評他的慾望。怎麼說呢?因為寫作原可以偽情而造文或有人說是無病呻吟,然而就上述的作者與背景看來,作者寫本篇文章怎麼可能是無目的的呢?怎麼可能沒有任何的影射呢?更不可能說這只是用來消遣用的小說。更何況在文末作者是以低兩格的方式編排,與小說正文有區隔,應該算是後記的一段文字,用來陳述其寫作是有動機、有其來由的。所以我們對於法朗士於一九零一年創作的小說克拉格比之內容應有所理解,方能掌握這短篇小說是如何影響賴和的<一桿『稱仔』>。其故事主要是揭露了司法制度的階級偏見和窮人得不到保護。法朗士特別指出整個中產階級的盲從與自私,在繁榮亮麗的高樓大廈,倒映著卻是冷漠寡情的陰影,真是令人不寒而慄。相較之下,賴和則有不同觀點,<一桿『稱仔』>沒有提及中產階級與鄉民的現實無情,反倒是主人翁潦倒時,娘家借給他一根金花充當賣菜本錢,鄰居借給他一桿秤仔做起買賣,凡此均顯出台灣鄉間濃郁的溫情。賴和倒是將矛頭指向秦得參淪落的另一遠因,即製糖會社的剝奪:秦之父親原是佃農,他原來也想租田耕種,但田地多被製糖會社奪去,他只好被迫去做散工。呈現出製糖會社對於土地併奪和勞力壓榨,背後所聳立的正是高高在上的日本殖民集團,日人矢內原忠雄就一語道破其中真相:「甘蔗糖業的歷史正是殖民地的歷史。」。再來,兩位作者都頗有靈犀相通地提到無產者在惡運中「人不像人」的悲哀。當克拉格比被判刑了,想找法警談話,法警根本不搭理,讓克拉格比辛酸地說「人家對狗還說話哩,你幹嘛不跟我說話呀」,最後,出獄的他掙不到錢,連棲身之所也被趕了出來,他空茫蹲在小車上,做伴的是蜘蛛、老鼠與餓貓。至於秦得參,當租不到田地,想去做會社的勞工,則「有同牛馬一樣,他母親又不肯」,後來秦入獄坐牢,被妻子以三塊錢保了出來,在團圓圍爐的除夕夜裡,他總覺得有一種不明瞭的悲哀襲上心頭,「人不像個人,畜生,誰願意做。這是什麼世間?活著倒不若死了快樂」。法朗士與賴和都將人寫成非人,法朗士的處理之道,則是讓人物哀莫於心死,克拉格比任人宰割,不知是痛楚或是麻木,竟是無聲無息,在不斷幻想中尋求自我安慰和解脫。而賴和不同於法朗士,倒是若有所思,別有懷抱,他讓其人物懷抱著「最後的覺悟」,成為一名徹徹底底的「覺悟者」,與代表殖民勢力的巡警玉石俱焚。〈註1〉他一生創作的主題大致有三:一、舊社會習俗的敗壞。二、被屈辱的人民。三、弱者的奮鬥。是殖民地抗議文學的標準模式。在此,即表現出第二、第三點。總之,賴和將十九世紀末葉法蘭西第三共和在資本主義強勢下所釀成的法律強權和社會階級的矛盾衝突,轉化為十九世紀末葉台灣在日本帝國殖民主義下所形成的法律強權和民族對立的矛盾衝突,而其特異點乃更在突顯弱小民族「覺悟」與「反抗」的生命意義。

肆、結語

台灣文學主要是從日據時代開始,而台灣新文學之父—賴和—在1926年發表的白話小說一桿『稱仔』寫法雖粗糙,但已將台灣文學推入一個新境界,於是從賴和以降,台灣文學的書寫多有著知識份子的責任—批判精神—而台灣文學的精神也在於此,如此,也是具有台灣本土意識。然而,以上有些話似乎成為現在政黨間彼此攻擊的主題,因而含有政治意味。但是關心我們自己土地上的事,本是天經地義,就像我們在追溯自己阿公阿媽的故事,為什麼要害怕被別人揣測有何政治意味呢?也許,別人會用有色眼光看我們,但我們並沒有錯。住在這土地上,對這片土地稍有瞭解,或想去瞭解,別人卻對你的瞭解,感到不可思議;別人卻對你的追溯,將你視為怪物。這是件奇怪的事。猶太人知道他們的舊約;愛爾蘭人知道他們的文學,而我們呢?

註:因為資料為擷取網路上的資料,所以在此列出網址

一. 參考http://club.ntu.edu.tw/~Tai_Lit/299/299(6).htm
二. 參考http://www.ylib.com/search/qus_show.asp?BookNo=UR026

參考書目:

1. 《法朗士精選集》(大陸:山東文藝出版社,1997)。
2. 《法朗士小說選》(大陸:上海譯文,1997)。
3. 《諾貝爾文學獎全集-法朗士‧見納勉特》(台灣:遠景出版公司,1982)
4.《臺灣民報》、《臺灣新民報》影印本(台灣:東方文化書局,1974)。
5. 李南衡主編《賴和先生全集》(台灣:明潭出版社,1979)。
6. 林瑞明《台灣文學與時代精神》(台灣:允晨文化實業公司,1993)。
7. 施淑《兩岸文學論集》(台灣:新地文學出版社,1997)。
8. 陳芳明《左翼台灣》(台灣:麥田出版公司,1998)。
9. 許俊雅編《日據時期台灣小說選讀》(台灣:萬卷樓圖書公司,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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